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2月24日行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第6號)第89(1)條及第89(4)條所賦予的權力,通過在特區政府憲報刊登公告,將7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另外,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國安處新增6名通緝人士。
據香港警方介紹,新增的6名通緝人士包括鐘劍華、劉珈汶、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每人懸賞100萬港元。
7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包括許智峰、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和邵嵐。他們都適用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産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此外,郭榮鏗及任建峰還適用於「執業資格暫時吊銷」,袁弓夷適用於「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鄧炳強當日會見傳媒時表示,潛逃者仍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動,包括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分裂國家言論等。施加措施的目的是防止潛逃的行為,並促使已經潛逃的人士返港面對法律及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