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9月26日表示,自10月9日起推出「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取代現有的「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並實施多項優化措施及擴展合資格資金用途。
新安排分三階段推行,首階段自10月9日起,獲分配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額度的銀行,可以更低利率使用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第二階段由12月1日起,特定人民幣資本支出及營運資金定期貸款納入合資格業務範圍;第三階段自2026年2月2日起引入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MU)的第三方回購服務安排,銀行在回購交易期內可按需要更換抵押品,回購交易會由人手操作轉為更自動化運作模式。

9月2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自10月9日起推出「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取代現有的「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圖為香港金管局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李志華 攝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參考最近一段時間的使用量及銀行對流動資金的需求,決定將日間人民幣資金額度從200億元調高至300億元,隔夜額度從200億降低至100億元,有助更有效地運用400億元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幫助銀行應付日益增加的跨境人民幣支付結算日間資金需求。
同時,增加翌日交收的兩周和一個月期限回購協議,支持銀行在管理資金方面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上述兩項措施10月9日起生效。
余偉文稱,優化措施確保市場有足夠流動性拓展離岸人民幣業務,更大力度地推動離岸人民幣在實體經濟的使用。
香港銀行公會主席、渣打香港兼大中華及北亞區行政總裁禤惠儀表示,將繼續鼓勵業界拓展及擴充離岸人民幣業務,與監管機構保持緊密溝通以反映市場需求。
中銀香港副總裁王化斌稱,優化措施進一步拓展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管局之間貨幣互換協議下資金使用場景,強化離岸人民幣融資功能。
滙豐工商金融總經理兼香港及澳門主管方嘯認為,優化措施進一步提升人民幣在企業層面的用途,為與中國內地市場有密切聯繫的企業提供策略性優勢,以管理融資成本,也有助香港銀行更有效地支持內地企業走向全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