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租車電子支付新規定4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新規,香港所有出租車司機須統一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便利乘客繳付車費,同時乘客仍可選擇現金支付。
新規要求出租車司機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渠道。其一為二維碼支付渠道,可選用支付寶、微信支付或中銀香港BoC Pay;其二為非二維碼支付渠道,可選用八達通、信用卡或香港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司機可根據運營實際自主選定繳費方式,並須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標識,明示已開通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辨識。違者最高可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港元。
新規旨在善用電子科技,進一步提升出租車整體服務素質。多元化電子繳費方式既可便利乘客繳付車費,尤其方便訪港游客,也能兼顧不同乘客的需求,強化出租車行業整體運營效能。
香港特區政府運輸署署長謝咏誼1日視察荃灣一處出租車落客點,了解電子繳費新規首日實施情況,確認整體運作順暢。
謝咏誼表示,業界均按規定提供兩類電子繳費渠道,乘客可掃碼或拍卡支付,減少現金找零需求。相關安排既優化出租車服務便捷度與運行效能,也便利訪港游客出行,同時可為司乘雙方留存清晰交易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