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是內地居民短期往來香港或者澳門使用的通行證件。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5年,簽注分為探親簽注、商務簽注、團隊旅遊簽注、個人旅遊簽注、其他簽注和逗留簽注。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內地居民以探親、旅遊、就學、培訓等因私事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向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向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內地居民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審批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相應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