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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150萬!南沙發布全新港澳青創政策

發布時間:2026-08-06
來源: 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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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南沙區港澳青創政策

迎來迭代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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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廣州市南沙區促進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挂網發布。《實施辦法》在原港澳青創「新十條」基礎上迭代升級,圍繞支持港澳青年就業、實習、創業、融入、生活五大維度,構建起更貼合港澳青年所需、效能更高、保障更實的政策支持體系,以制度創新持續釋放政策紅利,助力南沙打造港澳青年就業創業高地。

  從「單點補貼」轉向「全程陪伴」 構建梯度服務體系

  《實施辦法》在扶持模式和支持方向上實現多維度優化——

  就業引才適度下調准入門檻,擴大實習補貼覆蓋範圍,充分調動人力資源機構、用人單位等市場主體的引才育才積極性;

  創業扶持從「單點補貼」轉向「全程陪伴」,構建階梯式成長獎勵機制,伴隨企業發展階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引導企業長期深耕南沙;

  生活保障整合多類補貼項目,構建「短期到訪—中期安居—長期扎根」的梯度服務體系。

  同時,緊扣南沙産業發展方向,新增人工智能産業專項支持、創新創業參賽支持等內容,推動港澳青年人才與重點産業深度融合。

  企業引才最高獎20萬元 青年月薪最高補3000元

  在就業扶持領域,《實施辦法》兼顧引才機構與用人單位兩端,強化對就業青年的補貼支持。

  對引進並促成5名港澳青年到南沙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給予2.5萬元促進就業獎勵,每增加1名額外給予5000元累計最高10萬元;對錄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單位,錄用2名即可獲3萬元招聘錄用獎勵,每增加1名額外給予1萬元,累計最高20萬元

  針對就業青年本人,按其每月工資薪金的10%給予薪金補貼,每月補貼金額最高3000元

  實習每月領千元補貼 最長可申領半年

  針對港澳青年實習需求,《實施辦法》整合原有分散的實習類扶持項目,統一實施標準化實習補貼。參與南沙區組織的港澳青年實習計劃的港澳大學生,可按實際實習期限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補貼,補貼期限最長6個月

  為鼓勵更多用人單位開放實習崗位,對接收港澳特區政府或南沙區組織的實習計劃實習生的單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進一步擴容優質實習崗位供給。

  初創、成長、拔尖分層獎勵 構建創業全鏈條激勵體系

  《實施辦法》覆蓋企業初創、成長、拔尖全發展階段。

  對首次到南沙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經營滿6個月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創業資助,降低初創運營成本。

  設置階梯式成長獎勵,經營滿一年成長明顯的,給予5萬元成長鼓勵;滿兩年取得階段性成效的,給予10萬元成長支持;滿三年發展成效顯著的,給予15萬元成長進階支持,以穩定的政策預期引導企業扎根南沙。

  對行業發揮示範引領、獲得相關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發展突出獎勵。

  配套支持方面,獲得港澳特區政府或地級以上市相關政府部門資助並以資助項目創辦港澳青創企業的港澳青年或團隊,按資助金額1:1給予配套獎勵,最高30萬元;參加地級以上市各類雙創大賽進入總決賽的港澳青創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參賽支持;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的港澳青創企業,可按實際發生利息的50%享受累計最高30萬元貸款貼息,同時推動南沙各類産業基金、股權創投機構加大對港澳青創項目的支持力度。針對人工智能重點産業設置專項支持,鼓勵港澳青年參與人工智能OPC創業及相關研發應用。

  孵化載體方面,每年度對港澳青創基地開展綜合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建立退出機制,連續兩年考核不通過的基地予以退出,形成優勝劣汰的良性格局。新增培育成效獎勵,基地每成功培育一家發展壯大的港澳青創企業可獲10萬元獎勵,年度累計最高50萬元,推動基地從「重運營服務」向「重成果培育」轉型。

  設立專項補貼 激勵各類主體引流港澳青年

  在促進港澳青年交流交融方面,《實施辦法》對在南沙舉辦大型粵港澳青年交流活動,或在港澳地區舉辦南沙營商環境推介等大型活動的主體,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重大活動補貼;對在港澳地區舉辦促進港澳青年來南沙實習就業創業活動的港澳高校、社會組織、行業機構等,給予每年最高10萬元港澳交流獎勵。

  對常態化組織港澳青年到青創基地、粵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動總部基地開展研學的主體,給予每年最高10萬元組織交流補貼,全方位拓寬港澳青年互動渠道。

  從免費住宿到購房補貼 實現一站式生活樂業保障

  《實施辦法》聚焦港澳青年在南沙生活與發展需求,構建「生活保障+安居支持+樂業服務」的全方位服務體系。對到南沙就業的港澳籍全日制大學生,按學歷梯度發放生活補貼:本科生每月1000元、碩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4000元,共補助30個月,支持更具持續性。同時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綜合補助,用於交通、就醫等日常支出,實現「一次申報、多項覆蓋」。

  在安居保障方面,來南沙游學、求職的全日制專科以上港澳籍青年大學生,可享受最高15天免費住宿;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租住港澳青年人才公寓,申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對在南沙區內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滿足社保繳納條件的港澳青年,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多渠道滿足不同階段的安居需求。

  在樂業服務方面,《實施辦法》推出多項配套服務舉措。組織招募一批有內地職場經驗和生活經歷的港澳職場導師,為有意向在南沙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實習指導、職業發展指導等服務。搭建港澳青年創業就業服務平台,提供面對面就業服務、社會保障、金融貸款等政策及相關業務宣傳解答。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發放「南沙人才卡」,享受南沙區全方位人才服務,提升港澳青年在南沙生活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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