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芝,1883年出生,香港人,婢女出身。馮芝沒有上過學,但她賢淑正直,是一位典型的中國傳統女性。1925年爆發的聲勢浩大的省港大罷工,激起了她強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愛國熱情。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她默默支持女兒方蘭參加抗日救亡運動,把自己的家作為抗日青年開會、寫傳單、刻鋼板的場所,變賣衣物為愛國者買食物充饑,並捐出家中床板幫他們搭台演戲宣傳抗日。香港淪陷後,方蘭擔任港九大隊市區中隊中隊長,馮芝甘冒風險,主動要求擔任市區中隊的義務交通員,每天在香港市區遞送宣傳品和情報資料,風雨無阻。

馮芝

位於新界粉嶺沙嶺墳場內的馮芝墓
1944年3月17日,馮芝像往常一樣,把剛剛收到的秘密文件送到灣仔交通站伍慧珍處,又取回一大包宣傳品和一份重要情報。下午,剛擔任交通員不久的阿四(袁益)來取情報。馮芝考慮到阿四比較年輕且剛做交通員不久,對這條交通線不夠熟悉,帶這麼多東西不易過關,擔心她不能完成任務,便主動提出和她一起送情報。馮芝把情報縫進自己的衣襟裏,把宣傳品分作兩份,每人各帶一份,放進籃子和衣袋裏。她叫阿四不要慌張,萬一有事,只説大家是同行的,什麼都不知道。
兩人沿着皇后大道東一直朝東走,準備從通常只檢查船不檢查行人的筲箕灣碼頭乘小艇過海。不料剛到碼頭,就遇上日寇突擊搜查。馮芝趁敵人還沒有注意到她的時候,趕緊把籃子裏的傳單扔到海裏。當她正要掏衣袋裏的傳單時,一個華人憲查過來搜身,搜出了傳單,並問她是什麼東西。馮芝回答説,她是水客,這是別人叫她送的。華人憲查説,阿婆,你幫人帶這些東西會惹禍的。馮芝剛要離開,一個印籍憲查又走過來,對她進行搜身,摸到衣襟裏有硬東西,便撕開來看,發現了那份情報。就這樣,馮芝和阿四兩人被捕了。
馮芝和阿四被日本憲兵隊關押在筲箕灣的囚室裏。短短幾天,馮芝就被多次提審,受盡敵人皮鞭抽打、放狼狗咬、施電刑、戳刺刀等各種折磨,但她忠貞不屈,每次被審問時都回答:「我家窮,給人家做水客,別人讓我穿了這件衣服到坑口,我就帶來了,我不知道衣服裏面有這卷東西,我不識字,不知道這卷東西是講什麼的。」除此之外,她不回答敵人任何問題,始終沒有透露一點消息。每次受刑後回到囚室,她都安慰阿四不要怕,告訴她説:你沒有被搜出東西,只要一口咬定只是跟着我走就行。
幾天后,因為日軍沒有找到任何證據,阿四最終被無罪釋放。日軍根據從馮芝身上搜到的情報,逮捕了在銅鑼灣敬計船廠工作的年僅17歲的女遊擊隊員張咏賢,並把她們兩人作為要犯移交海軍軍事法庭審訊,企圖通過嚴刑拷打逼她們招供,但都未能得逞。最後,無計可施的敵人以間諜罪判處馮芝和張咏賢死刑。6月22日,馮芝、張咏賢英勇犧牲。馮芝犧牲後,她的兒女想辦法避過日軍的監視,用一個大木箱將她埋在刑場附近的地方。後來,又將馮芝遺骨移至粉嶺沙嶺墳場安葬。
2020年9月2日,馮芝入選第三批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體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