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全文)

來源: 新華網          發布時間: 2014-06-10

  四、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繁榮發展

  中央政府始終高度重視香港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全力支持香港應對各種困難和挑戰,在謀劃和推進國家整體發展戰略時充分發揮香港的作用,積極推動香港與內地開展交流合作,為香港保持繁榮穩定提供堅強後盾。

  (一)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應對風險和挑戰

  ——支持香港應對亞洲金融危機。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並迅速蔓延,港元受到國際投機勢力狙擊,香港金融市場動蕩,與美元挂鉤的聯繫匯率制度遭受衝擊,金融體系的穩定受到嚴重威脅。中央政府鄭重宣布,將不惜一切代價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穩定,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維護聯繫匯率制度,堅持人民幣不貶值。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採取果斷措施,維護了金融和社會的穩定。

  ——支持香港抗擊非典。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肆虐香港,不僅危及香港同胞的生命健康,而且使尚未完全擺脫亞洲金融危機影響的香港經濟雪上加霜,通貨緊縮,市場蕭條,失業率上升至8.7%。為保障香港同胞生命安全,幫助香港經濟走出低迷,中央政府及時伸出援助之手。在內地同樣急需抗疫醫藥物資的情況下,中央政府無償向香港提供大批抗疫藥品和器材。國家領導人親赴香港疫情重災區和醫院視察慰問。當年6月29日,內地與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確定了兩地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領域的開放措施和實施目標。隨後又實施內地居民赴香港“個人游”政策。這些都為香港擺脫非典衝擊、恢復經濟增長注入“強心劑”。

  ——支持香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2008年下半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央政府高度關注香港受到的影響,當年12月即推出支持香港經濟金融穩定發展的14項政策措施。2009年1月,中央政府再次推出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署2000億元人民幣貨幣互換協議在內的一系列政策舉措。此後,國家領導人在訪問香港期間又先後宣布多項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加強與內地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這對提振港人信心、增強抵禦風險能力、刺激香港經濟復蘇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鞏固和提升競爭優勢

  ——支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發展。支持香港開展個人人民幣業務、發行人民幣債券、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等,奠定了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先發優勢。繼續鼓勵內地企業在香港上市融資,並推出其他支持香港金融業發展的措施。2013年,香港人民幣清算平台參加行共有216家;經香港處理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金額為3.84萬億人民幣,佔全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總額的82.9%;香港人民幣客戶存款及存款證餘額突破1萬億元人民幣。香港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繼2003年簽署CEPA並於2004年1月實施後,內地與香港陸續簽署和實施了10個補充協議。內地對原産於香港的産品全部實行零關稅。截至2013年底,在貨物貿易方面,CEPA項下內地自香港進口商品額為71.61億美元,關稅優惠39.83億元人民幣;在服務貿易方面,共採取403項開放措施。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貿易分類標準,通過CEPA及其補充協議,內地對香港服務貿易開放的部門達到149個,涉及目前服務貿易部門總數的93.1%,這是目前內地商簽的開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貿易協議。此外,廣東服務業對香港開放的先行先試措施達82項。中央政府在編制《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和《“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等規劃時,均考慮了鞏固和發展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需要。

  ——支持香港旅遊、零售業及內地港資企業發展。中央政府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請求,逐步擴大“個人游”試點城市,目前已達49個城市,超過3億人口。截至2013年底,內地共有1.29億人次的游客通過“個人游”方式到香港旅遊。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測算,2012年“個人游”為香港帶來相當於本地生産總值1.3%的增加值,創造了超過11萬個職位,佔本地整體就業的3.1%。為更多地惠及香港中小商戶和基層市民,中央政府還允許香港居民在內地開辦個體工商戶。截至2013年底,內地共註冊香港個體工商戶5982戶,從業人員16476人。中央政府高度重視在內地的香港加工貿易企業的發展,積極支持和幫助內地港資企業轉型升級。2009年,廣東省出台了30條支持港澳台資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加快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2011年12月,中央政府出台《關於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在蘇州、東莞等地開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和試點城市建設,並在中西部地區培育建設44個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

  (三)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加強各領域的交流合作

  香港回歸以來,中央政府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十五”、“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鞏固和加強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十二五”規劃綱要首次將涉港澳內容單獨成章,並進一步明確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強調國家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力、支持香港培育新興産業、深化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深化經貿合作。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實施,有力消除香港與內地在貿易、投資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礙,深化了兩地經貿關係,拓寬了兩地合作領域,實現了兩地互利共贏。目前,內地是香港最大的貿易夥伴。2013年,據香港統計,香港與內地的貿易額38913億港元,比1997年增長2.49倍,佔香港對外貿易總額的51.1%。同時,香港是內地最重要的貿易夥伴和主要出口市場之一。香港還是內地最大的境外融資中心。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797家,佔香港上市公司總數的48.5%;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總市值13.7萬億港元,佔香港股市總市值的56.9%。此外,內地與香港還互為外來直接投資的最大來源地。截至2013年底,內地對香港直接投資超過3588億美元,佔內地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近六成;內地累計批准港商投資項目近36萬個,實際使用港資累計6656.7億美元,佔內地累計吸收境外投資的47.7%。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是廣東省加強區域合作。中央政府批准設立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批准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批准廣東省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明確粵港合作的重點領域,構建珠海橫琴新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廣州南沙新區三大合作平台,促進粵港兩地共同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和世界先進製造業、先進服務業基地。還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北京市、上海市建立區域合作機制,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內地設立辦事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除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外,還先後在廣州、上海、成都、武漢設立經濟貿易辦事處,在深圳、重慶、福州設立聯絡處,促進了香港與內地有關地方的經貿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交流。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跨境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員、貨物通關便利化。深圳灣公路大橋於2007年建成通車,成為內地與香港間第4條陸路通道。2009年開工、預計2016年建成的港珠澳大橋,東接香港、西接珠海和澳門,將成為連接珠江東西兩岸新的公路運輸通道。廣深港高速鐵路全線建成通車後,香港將與全國高速鐵路網對接。內地與香港的所有水、陸貨運口岸均已實現查驗結果完全互認。2013年內地訪港旅客4075萬人次,比1997年增長16.3倍。香港同胞進入內地人數也從1997年的3977萬人次增至2013年的7688萬人次。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加強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交流合作。支持香港與內地高校開展跨地招收學生;支持香港與內地高校合作辦學;支持兩地教師、學生開展交流。支持香港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香港科技園等建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和國家高新技術産業化基地;支持香港高校在深圳設立研究院;支持香港科技工作者和機構申請國家科技研發項目、推動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向香港開放。2005年,內地與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更緊密文化關係安排協議書》,在文化保育、産業發展和交流等方面展開全面合作。支持香港、澳門與廣東共同申報並成功將粵劇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支持香港西貢地質公園成功申報為世界地質公園;支持香港與內地合拍電影,自CEPA簽署以來香港與內地合拍影片共322部,佔內地與境外合拍影片總量的70%。支持兩地在體育人才交流、培養、訓練等方面展開闔作,邀請香港運動員參加全國運動會等賽事。支持香港與內地在中醫中藥發展、醫療衞生管理、傳染病疫情通報和防治,以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通報和緊急合作等方面開展交流合作。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建立交流合作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建立了不同領域、不同層級的交流合作機制,協調、推進相關工作。比如,設立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監督CEPA的執行並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擬定CEPA內容的補充及修訂等;在出入境管理、海關、檢驗檢疫、金融、公共衞生、旅遊等領域建立合作機制,相互溝通情況,共同處置突發事件,打擊違法行為等。此外,為加強對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開發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中央政府還建立了促進廣東前海南沙橫琴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成員單位之一。這些機制為促進香港與內地的互利合作、處理共同關注的區域發展和治理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確保對香港基本生活物資的安全穩定供應

  受自然環境限制,香港所需的淡水、蔬菜、肉禽等基本生活物資主要由內地供應。自20世紀60年代初內地開通供應香港鮮活冷凍商品的“三趟快車”並建設東深供水工程以來,中央政府和有關地方全力保障對香港食品、農副産品、水、電、天然氣等的供應。截至2013年底,香港市場活豬95%、活牛100%、活雞33%、河鮮産品100%、蔬菜90%、麵粉70%以上由內地供應,供港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較高水平。2013年,廣東按照與香港新修訂的協議對香港供應淡水6.06億立方米。自1994年起,大亞灣核電站向香港供電,每年供電量佔全港電力總消耗的四分之一。2013年,內地向香港供應天然氣25.31億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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