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簽署《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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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澳門簽署《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

發布時間: 2024-10-10 來源: 商務部網站

  10月10日,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李詠箑與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澳門共同簽署《關於修訂<《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簡稱《協議二》)。《協議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將於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新聰等見證了簽署儀式。

  此次修訂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健全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的重要舉措。這也是繼2019年首次修訂後,對《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再次修訂,將進一步深化兩地經貿交流合作,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支持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此次修訂結合了澳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業界的訴求,在金融、電信、建築、旅遊等領域,進一步降低或取消對澳門服務提供者的准入門檻,便利其在內地就業執業;部分開放措施將在大灣區率先實施,進一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機制對接、規則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