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來源: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          發布時間: 1997-05-07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準備工作機構的決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該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其職責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前,為1997年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實現平穩過渡,進行各項有關準備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由內地和香港的各方面人士和專家組成,其中香港委員不少於百分之五十。

       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後結束工作。

       附:

         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主 任 錢其琛

       副主任 安子介 霍英東 魯 平 周 南 姜恩柱 鄭 義 李福善

       委 員 (按姓氏筆劃排列)

       萬紹芬(女) 方黃吉雯(女) 王鳳超 王啟人 王叔文 甘子玉 田期玉 劉兆佳 劉皇發 安子介 朱幼麟 鄔維庸 李偉庭 李澤添 李國華(女) 李國寶 李福善 李嘉誠 肖蔚雲 吳建 吳康民 邵天任 邵友保 陳 元 陳日新 陳 偉 陳滋英 鄭 義 范徐麗泰(女) 羅叔青 羅康瑞 羅德丞 周小川 周成奎 周 南 經叔平 姜恩柱 趙稷華 查濟民 鍾士元 俞曉松 高尚全 秦文俊 倪少傑 徐四民 徐展堂 徐惠滋 錢其琛 梁振英 黃保欣 曾憲梓 曾鈺成 魯 平 廖瑤珠(女) 譚惠珠(女) 譚耀宗 霍英東

       秘書長 魯平(兼)

       副秘書長 秦文俊 陳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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