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27日合辦2017《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宣講會,向業界介紹今年6月內地與香港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兩項新協議。
據介紹,內地與香港自2003年簽署CEPA後,至今已在CEPA框架下簽署共10份補充協議和4份子協議,包括今年6月28日新簽訂的《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在宣講會上指出,內地和香港互為最重要的投資夥伴,今年簽署的《投資協議》填補了過去CEPA中投資領域的空白,為兩地大規模的投資提供系統綜合性的保護措施;《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既保留傳統領域的合作內容,也根據需要加入「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等新的合作內容。
孫彤表示,國家將會透過優化營商環境、放寬市場准入限制等多個方向促進外資發展,相信香港作為內地最大的外資來源地,會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容偉雄指出,CEPA過去十多年來循序漸進地擴大開放,成為香港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一。
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周年的慶祝活動之一,宣講會還回顧了CEPA過去促進內地與香港經貿關係發展的情況,以及CEPA措施在不同領域的落實情況。
宣講會設專題討論環節,涉及金融、會計、創新科技合作等領域;經驗分享及答問環節也幫助業界進一步了解CEPA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