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在穗可同享各項就業創業補貼

來源: 中國新聞社          發布時間: 2019-04-30

  記者4月29日從廣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該局最新出台的《廣州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港澳台居民可同等享受該市各項就業創業補貼政策。

  根據《辦法》,港澳台居民申請補貼時所需的身份證明,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內地高校的畢業證及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該《辦法》擴大補貼覆蓋面,補貼標準也更高、促進就業的力度更大。如將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返鄉創業的創業者(經營主體),納入補貼政策扶持範圍等。有二十多項就業創業補貼為新增項目或提高補貼標準,如新增10萬元人民幣的鄉村創業人員孵化基地一次性補助,將資助標準從5000元提高到1萬元;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從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此外,還優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符合條件創業者的貸款最高擔保額度從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最長期限從2年延長至3年。

  據了解,廣州多措並舉促進港澳青年來穗創新創業,對接深化港澳交流合作。包括印發《關於鼓勵港澳青年來穗創新創業工作方案》,實施12項措施鼓勵港澳青年來穗就業;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員在穗就業不需辦理就業許可;落實在穗工作港澳居民參加社會保險政策;對香港、澳門共16個工種予以職業資格認可;與香港機電工程署簽訂穗港兩地技能人才發展合作備忘錄,並深入商討7大類17項具體推進事項等。

  為吸引港澳高層次人才,廣州成立了粵港澳大灣區博士後科技創新(南沙)公共研究中心,大力引進香港籍創新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2018年向港澳台居民發放人才綠卡104張;在南沙區引進國際和港澳的三個職業資格培養評價體系,共有250名學員通過此培養評價同時取得國際、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廣州市人社局近日還發布相關《實施細則》,放寬了對學歷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技能人才的入戶程序和條件,並確立了通過市場化評價引進創新創業人才的引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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