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6月20日稱,從7月1日起,將因私普通護照收費標準由160元/本降為120元/本,往來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由80元/張降為60元/張。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的通知稱,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決定自7月1日起,降低無線電頻率佔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註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其中,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收費標準,由1000元降為500元;變更費收費標準,由250元降為150元。對提交網上申請並接受電子發文的商標業務,免收變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