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跨境工作研究人員和教師可獲稅務寬免

來源: 香港特區政府大灣區速遞微信號          發布時間: 2019-07-24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7月19日在北京與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簽訂《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五議定書,為香港和內地到另一方工作的合資格教師及研究人員提供稅務寬免。

  陳茂波表示,第五議定書對促進兩地的人才培訓、交流和合作有很大幫助,並可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

陳茂波與王軍會面

  第五議定書在《安排》下加入新的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使受雇於香港或內地的合資格教師或研究人員在另一方從事教研工作時,如有關收入已在受雇一方徵稅,可在另一方享有為期三年的免稅待遇。

  此外,第五議定書亦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於2015年10月推出的打擊“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方案中為防止濫用稅收協定而制訂的措施納入《安排》,以確保《安排》符合國際最新標準。

陳茂波與王軍簽訂議定書後握手

  第五議定書會待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及經通知後生效。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就第五議定書作出一項命令後,該命令將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內地和香港於2006年8月21日簽訂的《安排》(包括議定書)自2006年12月8日起生效。《安排》讓從事內地和香港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內地和香港先後於2008年、2010年和2015年簽訂《安排》的第二議定書、第三議定書和第四議定書,以優化《安排》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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