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舉辦2019年“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19-12-05

  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香港當天在會展中心舉辦了以“憲法與國家發展”為主題的2019年“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以增加香港學生和社會人士對國家憲法的認識。

  今年是香港第三年舉辦有關“國家憲法日”的活動。座談會由香港勵進教育中心主辦,獲得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中聯辦共同支持。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政治委員蔡永中等嘉賓,以及特區政府官員、中央駐港機構代表、專家學者和100多名香港中學生參會。

  林鄭月娥在座談會上致辭時表示,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權威。憲法也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效力來源,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憲制依據。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及尊重憲法這個“根”和“源”。

  她強調,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我們必須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

  王志民在致辭中表示,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是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根本要求,是香港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的根本保障,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根本遵循。

  他指出,希望大家認真學習憲法和基本法,更加深刻理解香港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中的重要定位和作用,把成就一番事業的人生理想融入香港“一國兩制”事業中。

  座談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黃玉山擔任主講嘉賓。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表示,中國憲法對國家發展的一個重要貢獻是為憲法解決香港、澳門順利回歸祖國,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提供了堅強的憲法保障。憲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地位確立的最終依據,特別行政區制度的一切效力最終來自於憲法。我們要始終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之內。“一國兩制”的實踐,從根本上要統一於國家憲法。

  香港公開大學校長黃玉山表示,憲法與香港基本法之間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子法”在“母法”之下。國家憲法要應用於全國每一個角落,當然也要應用於香港。只不過憲法中關於社會主義的各種規定,通過基本法作出特別、例外的規定。基本法是一個授權法,中央沒有授予香港的權力仍握在中央。所以香港特區的依法施政,要以國家憲法為基礎,不能把基本法孤立於憲法之外。

  演講過後,香港勵進教育中心理事會主席范徐麗泰與韓大元、黃玉山還共同參與了現場互動環節,解答觀眾關於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的相關提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並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01002003044000000000000001110000121038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