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出台人才集聚措施“20條”

來源: 南方網          發布時間: 2019-12-05

  “率先探索建立技術移民制度、設立外國人一站式服務窗口、允許港澳青少年與市民同等積分入學、打造港澳與內地執業資格制度銜接試點基地……”12月3日,在第六屆深港(前海)人才合作年會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布《關於以全要素人才服務加快前海人才集聚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擬發揮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作用,通過20條措施為前海打造全要素人才服務體系。

  粵港澳聯營律所港澳律師可擴大執業範圍

  作為“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和“深港人才特區”,前海此次對港澳人才的就業和創業開放了更多空間。就業方面,前海將爭取中央和省、市支持,將前海作為港澳與內地執業資格制度銜接的試點基地,按照“重點突破、分步推進”原則,率先建立港澳專業人士執業“深港通”機制,允許港澳專業人士經備案後,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務。

  在一些垂直領域,比如粵港澳合夥聯營律所試點,將支持港澳律師擴大執業範圍;在港澳會計師事務所,將採用更加靈活的管理辦法,減少合夥人有關限制;在醫療領域,擬放寬醫療機構和港澳醫師准入條件;在建築領域,擬共同認定一批等同於內地同類特級、一級資質的香港建築工程機構,直接參與前海政府和社會投資建設項目。

  在創業上,將率先建設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支持符合前海重點發展領域、具有一定市場潛力的港澳青年來前海創新創業,在創業啟動、創業成本、重點項目、上市獎勵等方面給予扶持。

  香港居民擬享有與市民同等購房待遇

  為營造人才發展宜居宜業環境,《措施》提出,在教育上,加快建設前海國際學校,舉辦高水平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並爭取市、區支持,保障前海高層次人才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就讀需求,允許港澳青少年與市民同等積分入學。

  在醫療服務上,鼓勵港澳服務提供者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立醫院、診所等專業醫療機構,探索港澳已上市但內地未上市的藥品、醫療企業在前海特定醫療機構適用,並推動港澳台居民和外籍高端人才及配偶、子女購買和享受醫療保險。

  在居住上,開設前海人才住房專營機構,探索開展住房租賃券計劃,鼓勵更多人才群體通過住房租賃市場實現安居,並擬允許香港居民按規定享有與市民同等購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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