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人士檢疫安排延長

來源: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          發布時間: 2020-06-03

  特區政府宣布,因應疫情發展,所有到港前14日曾在中國或中國以外指明地區人士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予以延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6月2日在記者會上説,面對全球疫情不穩定,特區政府有需要繼續限制香港與其他地方之間的人口流動,以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輸入,《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和《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會延長執行。

  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所有到港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逗留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該規例有效期於6月7日屆滿後會延長至下月7日。

  至於到港當前14日曾在《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指明的外地國家/屬地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所持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有關規定在6月18日屆滿後會延長至9月18日。

  陳肇始表示,在繼續實施抵港人士接受強制檢疫的同時,在評估相關公共衞生風險後會放寬從個別國家和地區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要求。為落實有關安排,她將獲賦權列明從指明地區抵港人士的檢疫安排。

  指明地區分兩類,從第一類地區抵港人士需要接受強制檢疫,而從第二類地區抵港人士如符合相關條件則可獲免除強制檢疫。

  陳肇始指,上述兩個類別地區在中國以內和以外均適用,特區政府會修訂法例引入有關機制,並擴闊政務司司長在《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可豁免旅客接受強制檢疫的條件,以涵蓋行程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人士,並與《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有關條文看齊。

  有關法例修訂6月2日刊憲,6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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