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在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紀念日臨近之際,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這部法律是立法機關廣泛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後的成果,及時必要、眾望所歸,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讓東方之珠更加燦爛美好。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現代社會治理的準繩。去年以來,香港因「修例風波」引發的社會持續動蕩,反映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執行制度的缺失。今年的全國兩會,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部法律的高效制定和全票通過,是對有關法律法規短板和缺失的補位,是懲治「港獨」「黑暴」「攬炒」等亂港勢力的法治基礎,也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廣大愛國愛港人士的共同期盼。
香港國安法有利於維護「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國家安全的底線越牢,「一國兩制」的空間越大。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國家的長治久安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也就失去賴以存在的基礎。香港國安法的表決通過,是「一國兩制」在實踐中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件大事,是「一國兩制」進程中的一座豐碑,不僅不存在違反「一國兩制」方針的問題,反而是更加堅定維護「一國兩制」,確保「一國兩制」沿着正確方向前進。
香港國安法有利於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穩定和諧是繁榮發展的前提。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街頭擾攘不休的暴力破壞活動,早已嚴重損害了香港經濟,旅遊、零售、餐飲、酒店等行業受到巨大衝擊,極大損害了廣大香港同胞的切身福祉,讓許多愛國愛港人士深感痛惜。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香港國安法,正是以法治手段懲治反中亂港勢力,幫助香港拒防外部勢力干預,止暴制亂,走出困境,恢復秩序。
香港國安法有利於保障香港市民權利。任何權利和自由都不是絕對的,行使個人權利的前提是不能損害他人權利和公共利益,以立法形式織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之網,更有利於實現和保障更廣泛的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香港國安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不是遵紀守法的絕大多數普通市民,不會影響廣大香港民眾享有和行使法定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在立法過程中,立法機關廣泛聽取了香港政界、法律、工商、教育等各行業人士的意見,最大化保障了各行各業的利益訴求。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沒有任何人會比廣大中國人民更希望香港好起來。劫波渡盡的香港不能再亂下去了。香港國安法是救港之法、護港之法,我們呼籲香港各界同胞,更堅定地支持國安法,用拳拳之心向着祖國,創造更加燦爛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