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方面80條舉措 廣東發布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任務書”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0-08-03

  廣東推進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施工圖”和“任務書”7月31日正式發布。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當天共同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提出80條具體措施,聚焦在5個方面提供支撐。

  一是針對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出19條具體措施。包括:將廣東自貿試驗區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範圍擴大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支持更多銀行落地個人貿易便利化結算措施,促進個人開展市場採購貿易和跨境電子商務;支持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等。

  二是針對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提出20條具體措施。包括:加快推動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證券基金期貨法人機構積極申請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或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資格;對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進入廣東行駛的港澳機動車輛,推動實施“等效先認”政策等。

  三是針對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出20條具體措施。包括:加快推動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市場互聯互通;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強化香港離岸人民幣樞紐地位;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等。

  四是針對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提出11條具體措施。包括:便利高新技術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支持依託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全國性知識産權和科技成果産權交易市場;進一步擴大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台試點範圍等。

  五是針對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提出10條具體措施。包括:健全與港澳金融管理部門的溝通聯絡機制;加強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設;推動完善創新領域金融監管規則,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創新的監管“沙盒”等。

  渣打銀行華南區總經理兼深圳分行行長吳乃莘表示,近期不斷出台的大灣區金融開放政策和措施,令我們深受鼓舞,相信實施方案會進一步促進大灣區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大灣區建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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