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對勾結外部勢力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0-08-10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8月10日發表談話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警方當日依法對黎智英等7人採取的拘捕行動,強調對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發言人表示,香港一些反中亂港分子長期以來“逢中必反”,投靠外國和境外勢力,充當其政治代理人,協助其干涉香港事務,對中國進行分裂、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在“修例風波”中,他們頻頻竄訪外國告“洋狀”,推動美國通過涉港法案,乞求美國對華和對港製裁,並與美國駐港總領館官員密會,合謀實施不可告人的勾當。可以説,美國之所以如此肆無忌憚地插手香港事務,在香港製造亂局,正是因為其在香港扶植和豢養了這些政治代理人,裏應外合,狼狽為奸。

  發言人指出,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實施的行為和活動,嚴重威脅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根本利益和福祉,是妨礙“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治久安的禍患。此患不除,香港不寧。黎智英就是他們的代表性人物。他狂妄叫囂“為美國而戰”,參與策劃、組織、發動一系列非法抗爭活動,利用其所辦媒體製造和傳播謠言、煽動和支持暴力,並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持。對黎智英等人依法懲處,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它充分表明,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發言人表示,香港是個多元社會,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極為廣泛的自由。但“一國兩制”的底線不容觸碰,法治不容挑戰。對於那些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運用香港國家安全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予以嚴懲,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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