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維護香港法治秩序 同心協力抗擊疫情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0-08-12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依法審議國務院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請求提出的有關議案,8月11日表決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針對香港特區因疫情推遲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而産生的立法機關空缺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及時加以解決,為確保特區政權機關和社會秩序正常運作提供堅實保障,對香港社會全力抗疫和重振經濟具有重要而迫切的現實意義。中央切實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充分體現了真心實意愛港護港的情懷與擔當。

  7月以來,香港爆發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異常嚴峻。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依法果斷決定推遲一年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是本着“生命至上”原則作出的審慎決策。作為特區管治架構的主要組成部分,立法會承擔着重要的憲制性職責,依法行使包括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和審核、通過財政預算以及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重要職權,若較長時間空缺,必對特區政府有效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轉帶來極不利影響。香港已飽受“黑暴”“攬炒”摧殘,今又遭遇疫情突襲,立法機關若出現“真空”,香港處境將雪上加霜。

  有效防控疫情、保護市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當前香港社會的普遍要求和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應對疫情帶來的諸多影響和衝擊,維護社會穩定、恢復發展經濟、持續改善民生,是擺在香港特區面前的“必答題”。這些都需要確保特區立法機關正常運作,解決立法會“真空期”問題關係香港整體利益和廣大市民福祉。應特區政府請求,國務院迅速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此作出相關安排。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力和責任採取適當措施解決香港特區自身不能解決的立法機關空缺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是在特區政府因疫情原因推遲立法會選舉,立法會履職受到影響的特殊情況下依法作出的特殊安排,合情合理、正當合法,完全不存在所謂違反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的問題。

  疫情發生以來,中央始終高度關切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應香港抗疫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和援助。中央人民政府明確表態支持特區政府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推遲立法會選舉的決定,並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決因此産生的立法機關空缺問題。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是當前形勢下最為恰當和切實可行的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基本法作出決定,就推遲選舉産生的立法機關空缺問題作出安排,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職責的體現,確保了立法機關正常運作、特區政府有效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考慮周全、及時必要,為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也符合當前香港實際情況和主流民意。這是中央為香港社會團結抗疫、復蘇經濟、改善民生注入的安心劑、強心劑,充分體現了對香港有力應對嚴峻疫情的高度重視與高度負責,充分展現了對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的真誠關愛。

  疫情仍在發展,困境仍然籠罩,時不我待,唯有只爭朝夕。當前,香港特區政權機關應同心同德,團結帶領香港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克時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就有關事項作出的決定,對香港特區具有不容挑戰的法律約束力,香港特區和社會各界特別是立法會議員都當遵從。我們呼籲延任的立法會議員切實依法履行職責,放下政治爭拗,與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一道,凝聚共識,齊心抗疫,共謀發展,為香港克難前行獻計出力。還要特別奉勸香港反對派,當此艱困時刻,切莫繼續操弄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攬炒”,趁早放棄干擾、破壞立法會正常運作的權謀算計,改弦更張、回歸正途。只謀政治私利,罔顧民眾福祉,戕害香港整體利益,註定遭到民意和時代的唾棄。

  危急關頭更見真情厚愛,祖國永遠是香港特區和香港同胞最可信賴的堅實依靠。我們堅信,有中央堅定愛港護港,有內地無私援港助港,有特區政權機關履職盡責,有特區各界團結一心、同舟共濟,香港必能早日打贏疫情阻擊戰,穿越風雨,飛度關山,開創新局面,續寫新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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