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8月27日公布第11號《通告》,明確目的地為廣州的粵港跨境司機,原則上當日往返,未經申批不得自行安排在穗過夜。
根據該《關於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在廣州期間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簡稱《通告》),跨境司機入境來廣州,必須同時遵守深圳、珠海等入境口岸城市關於強化跨境司機健康管理的要求。跨境司機在廣州期間,應按照申報活動軌跡從入境口岸到廣州目的地工廠(倉庫)進行點對點運輸,並做好個人防護;原則上單獨就餐,不參與聚集性活動,入境後全程必須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車及與其他人直接接觸。
《通告》還明確,目的地為廣州的跨境司機原則上當天入境,當天返回。如有正當理由需在廣州過夜,須由貨主單位或運輸企業以及跨境司機本人提出申請,經住宿地所在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審批同意後,統一安排在指定酒店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並補貼部分食宿費用,不得自行安排在廣州過夜。住宿期間,跨境貨車統一停放在所在區指定停車場,由所在區提供停車場與住宿點間的專車接駁服務。
長居地為廣州、且14天內有返港記錄的跨境司機,如在廣州過夜,需到所在區的指定酒店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並補貼部分食宿費用。
《通告》還指出,跨境司機在廣州期間如違反廣州市或入境口岸城市有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將被暫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離備案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