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66條金融政策將帶來哪些變化? 推進共建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

來源: 南方日報          發布時間: 2020-09-18

  9月17日,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官網發布《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政策解讀。解讀指出,《行動方案》結合廣州金融業發展實際,細化各項任務,明確落實分工,將為構建與廣州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促進構建雙循環發展格局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

  重大項目和平台加速落地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此後於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7月28日,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駐粵機構“一行兩局”等七部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

  《行動方案》結合廣州實際,提出66條具體措施,細化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施工圖和任務書。“從時間表、線路圖到任務書再到施工圖,層層遞進,快馬加鞭,體現了廣州效率、大灣區速度。”廣東省社會科學院財政金融所所長任志宏如是闡述《行動方案》在大灣區系列政策中的定位。

  《行動方案》是對上述文件的一脈相承和貫徹實施。解讀指出,《行動方案》結合廣州金融業發展實際,細化各項任務,明確落實分工,為《意見》和《實施方案》落地落實提供了具體的實施路徑,將為構建與廣州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促進構建雙循環發展格局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行動方案》提出,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平台建設,其中提及推動廣州期貨交易所在穗落戶、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在南沙區設立港澳保險服務中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平台等。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方面表示,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平台建設,主要包括加快推進機構設立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兩方面8條措施。《行動方案》將《意見》中賦予廣州的任務單列置於第一部分進行細化、深化和分解,作為當前最核心、最重要的任務大力推進。

  跨境貿易和投融資更便利

  在《意見》的26條措施中,關於促進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的佔據了近一半,共12條措施。《行動方案》則提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解讀表示,提出了包括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完善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推進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等12個方面20條措施。

  早在今年5月,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包括探索建立與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跨境理財通”機制等重大措施,正在進一步完善,將在條件成熟時陸續推出。

  目前,民生金融領域多項訴求強烈的金融政策已經落地,為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遠程開立內地銀行結算賬戶試點、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電子支付、港澳版銀聯“雲閃付”、微信和支付寶(香港)電子錢包等項目均已投産。

  跨境理財通被寄予厚望,是小産品撬動金融互聯互通的“大抓手”。“它對於帶動銀行、證券、基金,尤其是跨境服務的互聯互通、金融生態的完善都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何飛説。

  金融業開放水平進一步提升

  《行動方案》使得廣州金融業大門進一步敞開。

  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在解讀中表示,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提出了包括擴大銀行業開放、擴大證券業開放、擴大保險業開放三個方面12條具體措施。

  根據《行動方案》,銀行業方面,支持商業銀行與外資機構合資在廣州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

  證券業方面,支持在廣州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

  保險業方面,支持在廣州設立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支持在廣州設立外資保險集團、再保險機構、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公司。

  “外資”成為高頻詞,顯示金融業開放力度進一步加強。任志宏表示,此舉對支持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基金業、期貨業發展給出了具體舉措,讓各金融業有了明確的操作路徑和時間安排。

  金融科技迎廣闊發展空間

  目前,廣州市金融科技一直處於國內金融科技發展的第一梯隊,涌現出領先全國的金融科技創新企業。《行動方案》提出了加強科技創新金融服務、大力發展金融科技兩個方面8條措施。

  目前,廣州市金融科技發展迎來越來越多的政策紅利。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支持在廣州市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任志宏認為,此舉可進一步提高廣州金融科技對大灣區的支持和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同時將為廣州金融科技發展提供更廣闊發展空間。

  粵港澳大灣區涉及到一國、兩制、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這既是大灣區金融發展的機遇,也為金融監管帶來挑戰。在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加強粵港澳金融監管合作、建立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防範和化解體系、加強粵港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三個方面13條措施。

  專家分析認為,政策和監管機構之間相互認同和協作,實現市場一體化的目標,為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的互聯互通提供政策保障,這是非常關鍵的利好因素。這需要三地的金融監管機構進行對接和溝通,在不同市場間形成監管措施的互認。

    
01002003044000000000000001110000121080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