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用域外法律審理港澳台商事案件 最高法發文支持深圳先行示範

來源: 粵港澳大灣區速遞微信號          發布時間: 2020-11-16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1月9日在官網發布《關於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出全面拓展港澳司法協助,包括研究商事主體選擇適用域外法律解決商事合同糾紛問題,探索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網上授權委託見證、探索拓展涉港澳案件訴訟文書跨境送達途徑等內容。

  意見提出,拓寬內地與港澳相互委託查明法律渠道。推動建立深港澳調解組織和調解員資質統一認證機制。推動建立跨境破産認可與協助機制。

  意見要求,完善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適用規則體系,準確查明和適用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域外法律。研究商事主體選擇適用域外法律解決商事合同糾紛問題。探索建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集中管轄機制。

  意見明確,完善港澳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陪審員制度,為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在深圳法院代理民商事案件提供便利條件。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規則研究,推動實現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打造粵港澳商事審判優選地。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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