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政策鼓勵港澳台地區人才參與自貿港建設

來源: 中新社          發布時間: 2020-12-09

  記者12月8日從海南省委統戰部獲悉,海南日前出台《鼓勵港澳台地區人才服務海南發展若干意見》(下稱《意見》),鼓勵港澳台地區人才參與、助力和服務海南自貿港建設。

  《意見》稱,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台地區人才擔任海南自貿港內法定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海南允許具有港澳台地區相關行業職業資格的人才,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經海南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技能認定後,按規定範圍和有效期限為海南自貿港內企業和居民直接提供專業服務。允許港澳台地區人才按規定參加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競聘事業單位管理崗位。

  《意見》明確,港澳台地區人才在琼創辦企業時,海南在企業註冊、土地使用、稅務、商檢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務。

  港澳台地區人才在海南投資實行市場准入承諾即入制。港澳台地區人才在海南創辦的實質經營的鼓勵類産業企業,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按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港澳台地區人才在海南創辦的科技企業按規定獲得科技經費扶持。

  根據《意見》,海南將發揮海口江東新區、海口國家高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洋浦經濟開發區和海南生態軟體園等6個海南自貿港重點園區設立的港澳台僑服務工作站作用,為港澳台地區人才在海南就業創業搭建平台。

  海南推動“台胞台企之家”建設,創建涉台法律服務合作機制,為台胞台商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依法處置相關法律事務;鼓勵台胞到海南生態軟體園設立的“海峽兩岸(海南)科技文創産業基地”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園區優惠政策。

  《意見》提到,港澳台地區人才在海南就業創業,可依法參加海南省各項社會保險。港澳台地區人才在海南就業創業住房保障按照海南省引進人才住房保障有關政策執行,通過人才公寓、租賃補貼、購房補貼等方式多渠道解決住房問題。

  《意見》還稱,港澳台地區人才在海南就業創業,其子女教育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海南引進的港澳台地區高層次人才,提供擔保和雇傭合同,可聘雇外籍家政服務人員並為其辦理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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