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宣誓是確立特區政治規矩重要一步

來源: 大公報          發布時間: 2020-12-24

  莊嚴的國歌聲中,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二十六名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舉起右手,誓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宣誓儀式簡短、莊重,但意義重大,這是回歸二十三年來的第一次,也是政治規矩確立的第一步,更是香港撥亂反正、重回正軌的重要一步。

  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宣布,全港十八萬公務員,不論今年七一後入職還是之前入職,都必須完成宣誓儀式。今次完成宣誓儀式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是第一批,本週五將安排第二批的常秘級公務員宣誓,之後會擴大到所有公務員。香港特區政府還將對現行《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修訂,涵括其他公職人員,使之符合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以及司法人員上任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今年六月底香港國安法落實,第六條明確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君子重然諾,“宣誓”就是以最莊嚴的形式作出承諾,形似“務虛”,其實“務實”,可發揮三重作用。首先是政治規矩的確立,“一國兩制”之下,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是成為公職人員的前提與條件;其次是指引作用,引導公職人員的行為標準,不至於行差踏錯;最後是約束,確立對公職人員的評價要素,違背誓言者,將承擔起相關責任。可以説,經過宣誓環節,公職人員隊伍將對自己有更嚴格、更高層次的政治要求,展現煥然一新的精神風貌。

  宣誓環節雖小,但意義重大而深遠,攬炒派對此惱羞成怒,瘋狂抹黑為所謂“大陸化”、“獻媚中央”云云。這種伎倆並不高明,反而凸顯其政治立場的極端及驚人無知。上個世紀初,德國憲法開啟公職人員宣誓之先河,至今已被一百七十個國家採用。可見香港公職人員宣誓不是“大陸化”,而是“國際化”;不是向什麼人“獻媚”,而是作為公職人員應有的責任及義務。

  一些西方政客對香港公務員宣誓“表達關注”,説三道四,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在英國,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效忠女王,否則會被剝奪公職;在美國,歷年來因為違反誓言等原因被取消議員資格者達數十人之多。反華政客對香港妄加指摘,根本無法自圓其説。

  一言以蔽之,公職人員宣誓不僅符合香港法律及國際標準,也是亡羊補牢之舉,具有現實意義,有助理順公職人員隊伍,拒絕宣誓者固然應被褫奪公職,宣誓後又違背者同樣有後果。四名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早前因違誓而被DQ,就是前車之鑒。

    
01002003044000000000000001110000121094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