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輿論及社會各界:警方依法打擊亂港惡行 未侵犯合法權利自由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1-01-07

  就香港警方1月6日拘捕53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人員,香港輿論及社會各界7日表示,這些人在2020年策動所謂“初選”,妄圖顛覆特區政府,危害國家安全,其行為與民主自由完全無關。警方行動合法合理合情,是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的必要之舉。

  2020年3月至4月,戴耀廷等被捕者提出所謂“35+”癱瘓特區政府計劃,揚言要在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中利用策略投票,取得立法會超過半數議席,進而否決財政預算案,逼迫特區行政長官辭職,令特區政府停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們仍在當年7月中旬舉辦所謂“初選”,並高調宣布選舉結果。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説,有關被捕者完全不顧香港整體利益。假如未來的立法會連正常審議財政預算案、處理法案都做不到,等同於迫使立法會和特區政府停擺,令市民醫療、教育等各方面的福利都受到影響。

  有反對派妄稱警方行動是打壓民主自由,多位受訪人士都對這一言論極不認同。他們指出,所謂“初選”的真正意圖是癱瘓特區政府、奪權亂港,這與民主自由完全無關。

  特區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説,“攬炒派”聲稱自己只是因參與選舉被捕,但事實上,他們提出所謂“35+”計劃並採取相關行動,目的在於策動解散立法會、推翻特區政府,明顯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

  特區立法會議員盧偉國説,“攬炒派”的舉動絕非一般的選舉行為,更無關民主自由,而是妄圖獲得多數議席後破壞立法會正常的審議財政預算案、批核撥款、處理法案等功能,以實現癱瘓特區政府、威脅國家安全的陰謀。這完全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反中亂港行為,絕不能縱容。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説,依法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和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外部勢力污衊抹黑警方行動,既凸顯他們的雙重標準,又將他們企圖破壞“一國兩制”的政治圖謀暴露無遺。

  多位受訪人士認為,警方執法行動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絕非濫捕濫權,也不會影響香港市民合法的權利與自由。

  香港執業大律師吳英鵬説,警方此次行動是針對試圖嚴重干擾和阻礙特區政權機關運作的組織者和策劃者,而不是針對受誤導參加所謂“初選”投票的普通市民。廣大市民合法的權利和自由仍然會受到法律保障。

  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説,有關被捕者既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也涉嫌違反香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等,執法部門應對此依法徹查。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相信守護法治的人也會支持警方依法開展調查行動。

  香港主流輿論對警方的行動予以高度評價,認為這有利於維護香港社會安定及市民福祉,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行穩致遠。

  《大公報》社評表示,此次執法行動是對香港回歸以來積存的深層次問題的一次梳理,掃蕩了污泥濁水。國家安全的底線不可觸碰,中央及特區政府有堅定的決心及足夠的能力維護原則底線,挑戰香港國安法必受懲罰,玩火者必自焚。

  《文匯報》社評指出,“攬炒派”不顧一切否決預算案,並非因不同意預算案的內容,而是為了令特區政府停擺、製造管治危機,繼而達至奪權的圖謀。警方依法拘捕,不僅維護國家安全,而且能讓廣大市民看清“攬炒派”危害國家安全的險惡居心。

  《星島日報》社論強調,警方的行動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強的一擊,有關方面不懼壓力,毅然出手,顯示出強力執行香港國安法治亂的決心。

  香港輿論認為,被拘捕者的涉嫌違法行為事實確鑿,警方執法理所當然。

  《香港商報》時評表示,戴耀廷之流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然不思悔改,不擇手段組織和實施“攬炒香港十步曲”,人為操控“初選”,意在顛覆特區政府和癱瘓香港,涉嫌違法,事實確鑿,不容抵賴。警方嚴正執法,理所當然。

  《東方日報》評論説,戴耀廷等人白紙黑字寫出如何通過操縱選舉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否決財政預算案及所有特區政府議案,迫使“特區政府停擺”“林鄭月娥下台”和“香港社會陷入停頓”,達到奪權變天、顛覆政權的最終目的,足見控罪全部有根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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