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樣品管理辦法》出台 港科學家可申借研究

來源: 文匯報          發布時間: 2021-01-19

  國家航天局1月18日正式對外發布《月球樣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月球樣品保存、管理和使用的總體原則、信息發布、借用與分發、使用與返還、成果管理等方面內容。

  《辦法》還明確,月球樣品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中國締結和參加的相關國際公約,國家航天局鼓勵開展基於月球樣品的空間科學國際聯合研究工作,促進成果的國際共享。據了解,香港科學家可按照《辦法》規定的方式,向國家航天局提出研究樣品借用申請,參與月球樣品研究。

  《辦法》對如何借用月球樣品進行詳細規定,明確借用主體應具有相應的安防和存儲條件,開展樣品研究的借用主體應具有相應的研究能力。

  國家航天局探月中心每季度末對借用申請進行集中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及時反饋借用主體。研究樣品借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確有需要,辦理一次續借手續,續借期不超過六個月。

  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發現,在研究樣品借用申請表中,科研人員需要明確研究方式,如果是損耗使用,還要預估出具體的消耗量。此外,申請借用月球樣品,還需要明確研究方案、預期的科研成果、研究的保障條件、樣品管理條件等等。對於月球樣品研究獲得的科學成果,如論文發表、知識産權申請等,需要在發表或提交後三個月內通過信息平台報備。

  外國使節參觀國家天文台

  當日,國家航天局還邀請部分外國駐華使館及國際組織人員來到嫦娥五號任務地面應用系統總體單位國家天文台,宣介《月球樣品管理辦法》,參觀月球樣品存儲和處理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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