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廣州穗港智造合作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 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          發布時間: 2021-02-22

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

關於印發《廣州穗港智造合作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大灣區〔2021〕2號

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單位,中直駐粵有關單位:

  《廣州穗港智造合作區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

2021年2月2日

廣州穗港智造合作區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戰略部署,更好發揮廣州開發區與香港産業合作底蘊深厚優勢,進一步提升穗港産業協同創新水平,着力推動製造業智能化發展,強化高端資源要素集聚能力,培育國家級經濟開發區開放發展新優勢,加快推動廣州穗港智造合作區(下稱合作區)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綱”,以規則相互銜接為重點,主動對接服務香港在優勢領域探索“再工業化”,攜手打造高水平産業合作新載體,推進製造業智能化轉型升級和優化發展,全面提升産業核心競爭力和開放型經濟發展質量,支持廣州開發區更好發揮改革創新試驗示範作用,助力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為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定位。

  ——穗港智能製造合作新空間。強化與香港産業鏈結和規則銜接,搭建穗港産業上下游合作聯盟,助推香港工業研發設計服務與合作區智能製造業協同發展,支持合作區內港澳投資企業就地智能化轉型,推動營造優質創新創業生態,攜手打造離岸“再工業化”的新空間新模式。

  ——科技引領産業升級共同體。發揮香港科技優勢和合作區製造業優勢,促進穗港創新鏈産業鏈互補,共建高水平研發平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加速匯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共同推進智能製造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打造科技創新引領産業升級新標兵。

  ——國家級經開區轉型新標杆。聚焦率先實現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激發區域新舊動能轉換,加快規則制度開放步伐,破解産業發展空間瓶頸,集聚高質量發展要素,激發開放型經濟新動能,樹立開發區創新提升新典範。

  (三)空間布局。

  合作區範圍包括廣州開發區西區、雲埔工業區及相鄰的城市社區,北至廣園東路—開源大道、南至珠江、西至廣州繞城高速、東至黃埔區界,總面積56.39平方公里。包括三個部分:

  ——智能製造合作園區。以廣州開發區西區為主體,面積19.1平方公里,重點推動製造業智能化發展及與香港生産性服務業深度融合,提升日用化工、食品飲料兩大傳統支柱産業智能化製造水平,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等新支柱産業,強化智能港口、智慧物流等現代航運服務業發展。

  ——科技創新合作園區。以廣州雲埔工業區為主體,面積11.7平方公里,重點聚焦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領域,引進高水平科研機構合作建設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孵化轉化、科技金融和人力資源等功能性服務平台,打造若干産業鏈條完善、輻射帶動力強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

  ——優質宜居生活社區。以上述兩個園區之間的城市社區為主體,面積25.59平方公里,重點推進城區更新改造,建設完善5G應用、智能醫療、智能交通等配套設施,拓展穗港教育、醫療、文化、旅遊等領域合作,為港澳青年和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及生活居住創造更加便利條件,打造産城融合、配套完善的優質宜居生活社區。

  (四)建設目標。

  計劃到2022年,穗港兩地産業發展優勢實現充分對接,合作區智能製造業與香港科技研發、工業設計、航運物流、金融服務等先進産業加快融合發展,一批智能製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取得重大突破,培育若干智能製造示範項目和跨境對接服務平台,引領帶動大灣區智能製造産業加快發展。到2035年,合作區與香港及國際規則體系全面接軌,智能製造自主創新體系完善,現代化智能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備,國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升,形成千億級智能製造産業集群,智能製造産業總體技術水平邁入全球先進行列,為粵港澳大灣區參與國際競爭合作發揮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務

  (一)打造智能製造合作新空間。

  1.協同推進製造業智能化轉型。加強與香港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在工業機器人、高端裝備、智能檢測等領域合作,加快在合作區聚集一批具有系統集成能力、智能裝備開發能力和關鍵部件研發生産能力的智能製造骨幹企業,培育一批智能製造産業集群,形成主導産業特色鮮明、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的智能製造産業集聚區。聚焦合作區日用化工、食品加工等傳統優勢産業,鼓勵應用工業互聯網促進智能化技術改造,推動與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加快發展智能車間診斷、示範智能車間、示範智能工廠。支持港澳資傳統製造型企業加快“機器換人”“無人工廠”“無人車間”等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改造,推廣以人機智能交互、柔性敏捷生産等為特徵的智能製造方式,加快打造智能製造示範基地。

  2.拓展製造業對接合作新載體。聚焦香港現有工業創新及科技升級轉型需求,支持香港等境外機構、企業、資本參與合作區及其産業園區合作共建,在項目准入、投融資、服務便利化等方面賦予合作區更大發展自主權。高標準建設京廣協同創新中心、氫能創新中心和新基建産業園等重點項目,打造多元化、高活力的系列産業發展平台。支持穗港城示範項目建設,打造集國際商務、服務、博覽、交易等功能於一體的大型綜合體,服務香港上游科研産業化。因地制宜以嵌入式的摩天工廠、樓宇經濟、園中園、企中企、專屬園區等形態為支撐,為港澳企業落戶提供優質載體和充足空間。

  3.推進智能製造服務體系建設。攜手香港設計、品牌、營銷等領域的生産性服務業知名企業,共同打造工業設計中心等一批深度合作平台。支持智能製造相關標準制訂,培育和引進一批納入國家推薦目錄的智能製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支持港澳質量認證、檢測機構在合作區設立分支機構,推動粵港澳三地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交流與合作。依託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加強與香港在智能製造、食品安全、生物醫藥等領域的質量安全標準對接。舉辦國際化智能製造産業論壇、産業推廣會等專題活動,不斷擴大粵港澳大灣區智能製造國際影響力。鼓勵廣州在合作區設立智能製造企業續貸中心,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過橋轉貸資金池服務。

  (二)構建科技引領産業升級共同體。

  4.建設高水平創新合作平台。推動合作區科技企業與港澳高校、科研機構共建粵港澳大灣區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産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對行業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高水平協同創新體系,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和“獨角獸”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工業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推動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中心、科技創新成果共享中心等服務平台建設,促進創新生態鏈互補,強化對合作區內科技企業的服務功能。

  5.推動科技成果協同轉化。鼓勵香港科研院所、機構在合作區創辦專業科技孵化器加速器,打造穗港創新創業中心和國際化垂直孵化平台集群。促進知識産權運用和保護制度創新,推動重點産業領域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支持在合作區設立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股權投資基金,鼓勵香港私募基金向合作區內創新型科技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探索知識産權證券化産品二次專利許可交易模式。推動智慧工廠、區塊鏈、數字貨幣等創新産品在合作區內高效轉化應用,建設市場化、專業化的國際技術轉移中心。

  6.促進創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動。允許合作區財政科技研發資金按規定跨境港澳使用,支持開展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試點,簡化研發用途設備和樣品進出口手續。推進落實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允許科研機構與科研人員共同申請知識産權,賦予科研人員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推動華南生物材料出入境公共服務平台覆蓋到合作區,進一步深化對入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支持建立新藥研發用材料、試劑和設備進口綠色通道,試行企業進口藥品通關一次審批、分次核銷。

  (三)打造國家級經開區轉型新標杆。

  7.加快建設營商環境改革創新試驗區。探索試行商事登記確認制,深化商事登記“銀政通”服務、港澳投資企業離岸登記服務,試點港澳投資跨境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和跨境公證文書等信息共享。依法精簡投資項目准入條件和審批程序,推行容缺審批、承諾制信任審批和先建後驗監管改革,在園區及城區建設項目中試行香港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勞動爭議聯合調解和速調快裁平台,試點聘任港澳籍人士擔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

  8.培育數字經濟發展新動能。建設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行業節點,鼓勵企業探索開發基於標識解析的供應鏈管理、關鍵産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創新産品,面向粵港澳大灣區及華南地區提供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服務。發揮龍頭項目帶動效應,鼓勵企業開展“數字技術底層研究—大數據—數字化供應鏈”全鏈條創新實踐,加速以數字技術創新為基礎的商業模式轉型升級。大力引進港澳及國際優質團隊,在工業設計、智能家居、綠色能源等細分領域共建工業互聯網平台,支持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相關機構進駐合作區。

  9.創新土地開發利用新模式。對合作區內符合規劃的低效廠房,土地使用權人在按政策要求補繳出讓金的情況下,可申請將地塊調整為新型産業用地。鼓勵土地使用權人與相關企業合作開發土地,結合規劃方案建設高標準工業廠房,允許國有土地性質的新型産業用地按規定參照工業物業産權分割的方式導入優質項目。支持合作區在使用期屆滿的工業用地處置方面開展先行探索,試點通過“成片開發”收回到期工業用地。支持合作區探索建設用地和非建設用地規模指標騰挪轉換新模式,創建國家建設用地跨區域交易試點,支持使用省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解決合作區用地緊缺問題。支持合作區劃定城市更新單元,探索改進城市更新單元詳細規劃的編制方法。支持開展舊村改造房屋搬遷補償行政裁決試點,率先健全舊村改造行政裁決、司法保障制度。

  10.強化區域協同開放合作。支持合作區複製自貿區FT賬戶(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准許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協同港澳加快推動通關便利化進程,試點進口貨物“船邊自提”以及出口貨物“抵港直裝”,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覆蓋至加工貿易保稅、跨境電商、服務貿易等領域。支持廣州黃埔綜合保稅區建設全球維修中心,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及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檢測和全球維修服務。支持國際智能製造重大合作項目落戶合作區,鼓勵區內企業有序參與國際産能合作,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強化與北京亦莊經開區等京津冀、長三角地區的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合作,建立健全區域長效合作機制。

  (四)建設宜居宜業優質生活圈。

  11.完善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體系。依託穗港碼頭拓展合作區跨境水路航線,開通往返香港國際機場、香港尖沙咀、澳門國際機場等水上客運航線,推動貨運客運“二港分離”。加快推進港口疏運通道建設,探索優化“客貨分離”的道路交通組織模式。加快建設穗港澳出入境大樓、游艇自由行碼頭、直升機客運站,打造對接香港的高端商貿口岸。支持穗港客運碼頭開通便捷通道,對符合禮遇條件的境內外科研人才和高端商務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通關服務。試點開展跨境直升機服務,支持在穗港澳水上口岸的基礎上建設跨境通用航空口岸,打造穗港澳低空交通走廊。完善合作區軌道交通網絡,加快廣州地鐵5號線東延線、25號線建設及與東莞軌道1號線連接。推動建設合作區-東莞麻涌過江通道,打造連接東莞、深圳的快速路網。

  12.打造多元活力現代化新城。完善合作區規劃功能分區布局,在具備條件的商業街區探索建設國際化的便捷步行網絡、街區,建立立體交織的城市開放空間。推動城市治理智慧化轉型,加快拓展一批智慧社區、智慧交通等智能生活應用場景。加大清潔能源在城市交通的應用推廣力度,加快布局建設加氫站、分布式氫能源站,推動氫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等示範運行。鼓勵在合作區建設港人子弟學校或港人子弟班並提供寄宿服務,支持設立優質民辦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鼓勵港澳投資者在合作區開辦國際醫院、高端和特需醫療機構,支持引進港澳優質醫療資源打造健康社區,加快建設廣州市第十二人民醫院。優化提升南海神廟、丹水坑等風景區的配套設施和服務品質,打造“一程多站”的休閒度假旅遊精品路線。

  13.爭創港澳青年創業就業新高地。建設一批高品質港澳青年及專業人才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對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項目予以全鏈條支持,支持獲得香港特區政府“青年發展基金”資助的創業團隊在合作區直接享受創業支持政策。對接香港“青年內地實習資助計劃”,每年向港澳大學生提供一定數量的優質實習崗位。率先落實便利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購房政策,推出一批服務港澳青年的人才房、公租房、共有産權房等政策性住房,支持合作區探索自主按照重點産業發展需求制定人才引進政策。試點公職人員崗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探索通過特聘僱員方式引進港澳高層次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廣州市要切實履行合作區建設主體職責,加快建立組織領導和統籌推進工作機制。省大灣區辦要將合作區納入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點平台加強統籌指導,協調解決方案落地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有關單位要按照自身職能加大指導支持力度,共同推動合作區建設儘早取得明顯成效。

  (二)強化政策協同。

  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政策疊加協同作用,支持廣州開發區在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存量用地二次開發等重點領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試。支持將合作區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納入大灣區廣東省重大項目清單,在用地、用林、能耗等方面享受相關政策支持。

  (三)加強風險防控。

  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完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制,做好相關政策試點等風險評估和防控預案,強化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建立合作區建設監督評價機制,適時通過專項督查、委託第三方機構等方式對先行先試政策實施情況開展評估,確保合作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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