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正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昨日所作的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指出,本次大會將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之後常委會將根據這一決定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打出一套法律的「組合拳」。全國人大依憲法和基本法,從憲制的層面,及時堵上香港選舉及管治制度方面漏洞,堅持以法治手段保障「愛國者治港」在港全面落實,這體現了中央始終遵循「依法治港」原則,亦完全尊重及符合香港的法治精神及制度實際。
《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指出,中央和有關部門將採取「決定+修法」的方式來分步推進、完成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及完善。第一步是全國人大根據憲法和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明確修改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要素內容,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第二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訂後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將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以上兩步是從國家層面完成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在此修訂完成後,香港本地法律亦要隨之作出相應修改,才可令新的選舉制度依法在港實施。這一套法律修改步驟完全符合憲法及基本法要求,亦遵循了香港本地法律制度,香港國安法亦是採取此步驟,而香港國安法至今在港順利落地實施,便證明有關法律修訂是完全合憲、合理及可行的。
就人大決定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特區政府會積極全面配合。其中最關鍵就是完成本地選舉法例的修訂,為新的選舉制度在港實施提供法律依據和支撐。港府同樣將分步完成相關修例工作,第一階段是向公眾作密集式解説工作;第二階段是聽取各界意見;第三階段是進行本地立法,經行會同意後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而本地立法因牽涉逾20 部主體及附屬法例,工作將非常複雜和艱巨。當然,只要本港嚴格遵守修訂後的基本法要求,嚴格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相關修訂工作就可盡快完成,香港的管治及選舉漏洞才可被盡快堵上。
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應有之義,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要將「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到實處,就必須要有制度保障,特別是法律保障。全國人大的決定授權其常委會就完善特區選舉制度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除了國家層面修訂,本港亦須依法完成本地法律修訂後,才可最終實施新的選舉制度。全國人大及特區政府按照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分步完成相關法律修訂,既體現了國家依法治國的理念,也體現了依法治港的原則。期待新的選舉制度可以在港盡快落實,確保香港管治權可以掌握在真心誠意愛護及尊重國家和香港的人手中,推動「一國兩制」在正確軌道上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