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走向長治久安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發布時間: 2021-03-12

  3月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制度建設邁出堅實的第一步。接下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根據這份決定推進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訂,然後香港特區政府據此緊鑼密鼓地進行一系列的本地立法。

  上述三步走之後,得以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將是什麼模樣,無疑是海內外所高度關注的,因為選舉制度設計乃香港治理之本,事關良政善治,事關長治久安。

  全國人大會議這一決定一共九條,要言不煩地回答了完善選舉制度的原則、具體制度設計的內容和實現路徑三大問題,勾勒出完善後的香港選舉制度的大輪廓。以這一決定對照其草案中所提出的總體思路,我們能夠清晰地看懂香港選舉制度完善之後的治理格局。

  草案提出“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意味着不愛國者再也不能通過選舉染指管治權,即使僥倖混進來也會被清除出局。這就是決定中提出的“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草案提出“擴大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加廣泛的代表性”至少有三重意涵:“均衡”即處理過去的“不均衡”問題,不會再允許激進勢力佔據香港政治舞台,也不會再允許利益集團綁架香港整體利益;“有序”則是針對“失序”問題,必然是對過去種種亂象的糾偏,設定政治參與的正軌。更重要的是“更加廣泛的代表性”,意味着重新構建的選舉委員會將納入更多界別。根據今天人大通過的決定,選委會從1200人擴大到1500人,將會納入基層、地區組織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等新成員。

  人大此次決定“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這是此次完善選舉制度的核心設計。選舉委員會既負責提名並選舉産生行政長官,也負責提名全體立法會議員並産生部分立法會議員,即為草案所提出的“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新的選舉委員會無疑能夠更準確更全面地反映香港社會的利益訴求,有助於吸引更多愛國賢能之士參與治港,有助於擺脫政治紛爭,從而提升特區政府治理效能,集中精力解決經濟民生問題,破解深層次矛盾。

  整體觀之,此次中央主導香港選舉制度,既是有的放矢,有效堵住原有制度中所出現的一些漏洞,更是釜底抽薪,讓香港告別政治亂象,落實行政主導,走向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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