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為有效堵塞香港選舉制度漏洞、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造福香港民生福祉,邁出了重要一步。決定立足香港實際情況,極具針對性地處理現行制度在選舉程序、人員准入和民意基礎等方面的突出缺陷,將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香港長治久安。
全國人大此舉堪稱針對香港諸多亂象的一劑「猛藥」。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反中亂港勢力登堂入室,以立法會和區議會為平台干擾特區政府施政、衝擊特區憲制秩序。美西方外部勢力加大干預香港事務力度,扶持政治代理人策動港版「顏色革命」。憑藉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已無法應對風險和挑戰,其中尤以審查制度的缺失與疏漏為最。
長期以來,香港立法會選舉的「把關」工作,只能靠由普通公務員擔任的選舉主任處理。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儘管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參選人按法律規定簽署聲明,表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特區,但這一規定卻沒有得到很好執行,絕大多數當選的「攬炒派」都沒有簽署。建立嚴謹完善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已成當下的燃眉之急。
此次全國人大要求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任務明確且範圍廣泛。該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把關」必將更有系統性,更具執行力和公信力。同時,香港還將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有關解釋和決定,以及香港本地有關法律規定,避免此前「門戶洞開」的危機。
這一制度設計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把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區治理架構之外,確保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等都是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有效防止反中亂港勢力奪取特區管治權。
現行選舉辦法無法準確反映最廣泛的香港民意,這是香港選舉制度另一項重要缺陷。特區立法會選舉的分區直接選舉部分採取比例代表制,同時配合最大餘額法分配議席,其原意是希望有多元化意見。但是,按此辦法,得票率低於10%的候選人也可以勝出,導致不少激進「港獨」分子鑽空當選。如2016年立法會宣誓就職時,公然展示「港獨」旗幟、修改誓詞侮辱國家的梁頌恒和游蕙禎二人,當選時的得票率均不足10%。
按照此次全國人大相關規定,由五個界別、共1500名委員組成的新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立法會部分議員,參與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提名。這必有助於突破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局限,彌補現行制度下功能界別和分區直選代表性的不足,更好代表和保障香港最廣大居民根本利益,拓寬和夯實民意基礎,切實有效防範反中亂港勢力以非法方式操控選舉。
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一國兩制」在實踐中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確保管治權握在有能力的真正愛國者手中,香港將清除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安定的禍源,重回「一國兩制」正軌。特區治理架構和社會各界將聚精會神謀發展,一心一意振經濟,以革故鼎新的積極姿態,真正下力氣破解香港深層次難題,用好「十四五」規劃帶來的重大機遇,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連日來,香港社會各界通過聯署簽名和擺設街站等方式,表達對全國人大涉港決定的堅定支持。「選出真正為香港好的人」「填補選舉漏洞,保持香港繁榮」,成為香港民眾的強烈呼聲,人心向背一目了然。毋庸置疑,為香港人謀福祉的制度才是真正的好制度,完善後的香港選舉制度將不會辜負這份責任和期望,必將為700多萬香港市民帶來更為安定和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