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來源: 中新社          發布時間: 2021-03-31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3月30日通過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當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修訂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因此有關修訂合憲合法,毋庸置疑。他指出,在香港,參加選舉的候選人本就要求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此不認為修訂會收窄反對派參政空間,而是讓選舉制度更具穩定性及安全性。只有當大家都支持“一國兩制”、遵守憲法及基本法,才能根據基本法,依照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推進民主發展進程。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法學會港區理事、律師黃英豪表示,人大常委會這次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而非修改基本法主體條文,充分顯示出中央在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決心。也就是説,根據基本法第45條及第68條所規定的民主發展目標,即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將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普選産生的目標,並未改變。這清晰表明,中央是根據憲法及基本法,推動香港民主進程健康地發展。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全面管治權,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是中央的事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就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精神和要求,並在充分聆聽社會各界廣泛意見、充分考慮完善香港特區有關選舉制度的現實需要和香港特區的具體情況後,通過相關修訂的。“中央堅持依法治港,主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具必要性、迫切性和正當性,為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他説。

  香港中律協當日亦發表聲明指出,有關修訂彰顯了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憲政秩序,目的在於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堵塞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和法律漏洞,及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得以落實,將“愛國者治港”原則及要求在憲制的軌道上法律化、規範化,令“愛國者治港”成為客觀標準並透過全國性及香港本地法律得以落實。這次修訂在捍衛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同時,又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按基本法中規定的,即“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兩個重要元素進行,以最終達至普選。

  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候選人的資格,湯家驊説,有關安排主要為保障國家安全。黃英豪認為,這次對參加選舉的候選人的資格進行把關,能夠充分落實愛國愛港者治港,並有助調整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讓行政和立法能夠相互配合及制衡,有利於香港聚焦解決民生、經濟等深層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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