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完善選舉制度 回歸香港基本法原意

來源: 中新社          發布時間: 2021-04-08

  “香港回歸已經20幾年了,但有些時候,對基本法的執行落實不夠準確,確實是變了形、走了樣。這次能夠調整過來,對我們往後正確地走在基本法的軌道上,是非常重要的。”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秘書長譚耀宗在香港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談及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意義時如是説。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秘書長譚耀宗在香港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他指出,完善選舉制度是回歸到香港基本法的原意,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出發點是為了香港好。 (中新社記者 范思憶 攝)

  曾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亦是香港回歸後立法會實行比例代表制下、連續五屆在地區直選中勝出的民選議員,譚耀宗表示自己支持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訂,因為完善選舉制度,是為了讓香港更好地落實“一國兩制”,實現長治久安。

  “3月11號全國人大作了這個決定,在香港引起很大關注,大家都有討論,我們也在街頭和網上收集意見。”譚耀宗表示,有逾200多萬的香港市民在全國人大作出決定後簽名支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隨後,中央有關部門在香港舉行60余場座談會、聽取1000餘人意見,他本人亦收到一些意見書,並將意見書轉交給有關部門。

  在譚耀宗看來,此次完善選舉制度是有針對性及切合香港實際的,旨在落實“愛國者治港”,堵塞選舉制度漏洞,避免反中亂港者進入香港的政治體制。

  他具體表示,在新的選舉制度下,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流程上,香港警務處國安處會先作出調查評估,而後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確認,再送至資格審查委員會處理,有關工作將更有保障,亦更加嚴謹。

  譚耀宗還表示,香港基本法第9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為了令香港基本法的原意得到落實,香港區議會不應參與太多的政治工作,所以新的選委會中剔除了117個區議員的選委名額。他亦透露,因此次完善選舉制度並沒有決定區議會今後的組成是否改變等,預計有關問題會在區議會換屆前作出研究。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中,選委會人數從1200人擴大到1500人,並新增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組成的第五界別;選委會不僅要負責選舉行政長官,亦要負責選舉40名立法會議員,責任重大。

  對此譚耀宗表示,選委會自香港回歸以來即存在,也曾負責選舉一部分的立法會議員,選委會可以代表香港社會的方方面面,是整個社會的縮影。希望由選委會選出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能夠從香港的整體利益出發,維護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

  譚耀宗説,“我們當初在起草基本法時,特別是政治架構這塊,是想着香港應該是行政主導。如果不是行政主導,就沒有效率,政府很難做事。”他亦表示,在新選舉制度下,參政者仍然可以對特區政府的施政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但出發點不能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勾結外國勢力、搞顛覆、搞破壞、搞“港獨”更是不能接受,必須要按照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要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譚耀宗強調,完善選舉制度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出發點是為了香港好,“所以不管人家怎麼攻擊我們,我們都要頂得住,我們都不怕,因為我們都是為了香港利益,為了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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