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香港特區將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1-04-14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月13日表示,如果有人在選舉期間組織、有意圖煽動選民集體做某一種行為,可能觸及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特區將依法規管。

  林鄭月娥當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答傳媒提問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訂案,訂明香港特區應當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

  林鄭月娥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如果有人士觸及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將受到規管。她以去年策動所謂立法會“初選”相關人員舉例説,有人員圖謀所謂“35+”和“攬炒”,是有計劃、有意圖地組織、煽動在立法會數次反對財政預算案有關條例,從而迫使行政長官下台以及一連串近乎顛覆的行為。這些行為與選民的自主選擇完全不同。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也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林鄭月娥表示,與以往不同,本次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全部由特區政府及香港特區國安委籌備推動。

  她説,根據香港國安法,所有香港市民、機構都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應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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