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醫藥健康綜合試驗區揭牌 港澳藥品可在內銷售

來源: 中新社          發布時間: 2021-04-14

4月13日,粵港澳大灣區醫藥健康綜合試驗區揭牌儀式在廣州市荔灣區舉行。(中新社發 陳婷 攝)

  粵港澳大灣區醫藥健康綜合試驗區揭牌儀式4月13日在廣州市荔灣區舉行。記者獲悉,試驗區內將設立醫藥類小額商品交易市場,港澳合法上市的非處方類藥品可在市場內限額銷售。

  在揭牌儀式上,主辦方介紹,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近日印發《粵港澳大灣區醫藥健康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綜合試驗區將打造國家中醫藥復興戰略承載區、粵港澳醫藥健康創新合作示範區、大灣區醫藥健康産業發展新高地,以及全球醫藥商貿服務中心。廣州國際醫藥港為創建粵港澳大灣區醫藥健康綜合實驗區提供載體支持。

  在布局上,構建“一島一港一帶多組團”的空間格局。一島即大坦沙國際健康島;一港即廣州國際醫藥港;一帶即珠江南岸沿江産業帶;多組團即以廣藥集團、清平中藥材市場等傳統醫藥企業為中心的現代中醫藥組團,以360大健康、恒金堂等新型醫療健康業態為代表的“互聯網+”醫療組團,聚焦生物醫藥研發和創新的生物醫藥組團,以廣州國覽醫療器械城為主要載體的醫療器械組團,以及開展醫藥健康創新創業企業孵化的醫藥健康創業組團。

  據悉,試驗區未來還將與港澳合作建設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醫療中心。包括支持港澳醫療衞生機構在荔灣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醫療機構,便利港澳醫師註冊執業。

  同時,試驗區還將深化與港澳養老産業合作,支持港澳投資者在荔灣區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興辦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通過引入港澳資本,共同設立養老産業合作基金。《方案》還提出,將在廣州國際醫藥港設立醫藥類小額商品交易市場,港澳合法上市的非處方類藥品可在市場內限額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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