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藥械通”政策正式實施 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就醫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1-04-19

  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4月17日表示,特區政府十分歡迎“港澳藥械通”政策正式實施,便利港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得到適切治療,同時對廣東省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

  “港澳藥械通”政策下,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醫療機構經廣東省審批後,可使用臨床急需、已在香港上市的藥物,以及使用臨床急需、香港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的醫療儀器。廣東省藥監局已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展開有關藥品和醫療儀器的試點工作,試點期至今年7月31日。

  據特區政府介紹,通過“港澳藥械通”政策進口的首個藥物“抗D免疫球蛋白注射液”和首個醫療儀器“磁力可控延長鈦棒”,16日已經運抵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以投入臨床使用。此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提出用於治療肺癌、淋巴癌、重度慢阻肺的新藥進口使用申請也已完成審批工作。

  陳肇始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廣東省藥監局就“港澳藥械通”的工作保持緊密合作及溝通,盡快擴大有關的藥物和醫療儀器目錄,並且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後,再逐步將有關安排擴展至其他大灣區城市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為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生活的香港人提供更多醫療便利,促進大灣區醫藥産業的互利互通和深度融合,並提升區內醫療服務的水平。

  2020年11月2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屬臨床急需、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及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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