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治國理政紀事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始末

來源: 《瞭望》          發布時間: 2021-05-01

◇結合香港過渡時期和回歸以來出現的各種現象和問題,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和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這套撥亂反正的“組合拳”使“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更加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將擁有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

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

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始末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白林 胡創偉 劉明洋

 

  2021年1月,習近平主席在聽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020年度述職報告時指出,香港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再次昭示了一個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這一重要論述,是對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經驗的高度提煉,是對“一國兩制”實踐規律的深刻揭示。

  什麼是“愛國者治港”?簡言之,就是回歸祖國後的香港要由愛國者治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要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不是什麼新概念、新詮釋,而是中國共産黨提出“一國兩制”方針的初心。

  1984年6月,鄧小平同志在會見香港知名人士時,提出一段闡釋“一國兩制”方針的經典論述:“‘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

  什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是鄧小平同志在香港回歸前所界定的標準。

  結合香港過渡時期和回歸以來出現的各種現象和問題,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

  2021年3月,為順應推進“一國兩制”事業的時代呼喚和落實黨對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提出的明確要求,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修改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堵塞反中亂港分子利用選舉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的制度漏洞,從制度機制上全面貫徹、體現和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和香港實際情況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這是一個推動香港由亂及治的重要決定,一項正本清源的重大部署,體現了習近平主席和中央對開創“一國兩制”事業新格局、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良苦用心和歷史擔當,回應了香港社會人心思治的主流民意,開啟了香港邁入良政善治的新篇章,並將從根本上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社會的整體、根本及長遠利益,具有歷史的必然性、時代的進步性和制度的生命力。

  捍衛政權安全政治穩定 選舉制度非改不可

  為何要在此時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2021年1月,香港警方拘捕了反中亂港分子戴耀廷等涉嫌組織策劃、參與去年所謂“35+”“初選”的50餘人。其中47人於3月1日被特區政府律政司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何為“35+”“初選”?這是反中亂港分子妄圖複製“顏色革命”而布局在體制內的奪權陽謀。他們打着所謂“公民投票”的幌子,裹挾部分民意,提前進行選舉動員和配票,企圖在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的特區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攫取過半數議席(即多於35席,立法會原有議席共70席)。混入立法會後,這些“攬炒派”(“攬炒”意為同歸於盡)議員就可以無差別否決特區政府一切重要議案,癱瘓特區政府運作,以此要挾中央滿足其所謂政治訴求。不然的話,就“攬炒”搞垮整個香港,並鼓動外國反華勢力對我進行制裁。

  現行香港選舉制度中,並無所謂“初選”的制度設計。所謂“初選”實質上就是反中亂港分子對從體制內奪取特區管治權進行的預演。

  為了實現“35+”的奪權圖謀,反對派還“瞄準”功能界別選舉,精心選擇界別進行“種票”(提前安插人員)。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2020年6月公布的選民數字顯示,部分功能界別選民數字出現異常大幅增長。

  在此之前,反中亂港分子製造“黑色恐怖”,憑藉不公平選舉收割政治利益。在“攬炒派”精心布局下,2019年特區第六屆區議會選舉亂象叢生。愛國愛港陣營參選人受到“黑暴”滋擾,無法進行正常的選舉活動。一批看似背景簡單、實則背後有人“指點”的所謂“素人”趁機登堂入室,竊取大量區議會議席。反中亂港勢力把持了全港18區中的17個區議會,原本應專注社區民生事務的區議會從此淪為政治“秀場”。“攬炒派”區議員領着納稅人上繳的“公帑”,卻罔顧民生困苦、社區建設,令香港普通市民深受其害。

  操控區議會、策劃“初選”、“搶攻”功能界別,反中亂港勢力的目標很明確——增強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的“話事權”和竊取立法會的控制權。

  一段時間以來,特別是2019年“修例風波”發生後,內外反中亂港勢力一直打着所謂以“兩條腿走路”推進“顏色革命”的如意算盤。一方面在街頭製造“黑暴”、鼓吹“港獨”,圖謀使香港“變天”;另一方面妄圖利用現行選舉制度漏洞,加緊在體制內展開“攬炒”式奪權,其最終目的就是要把香港變成一個滲透顛覆國家的基地、一枚遏制中國發展的“棋子”。

  另外,在香港反對派惡意阻撓破壞下,近年來香港特區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長期對立,立法會內鬥無為,特區社會管治效能下降,社會經濟深層次矛盾長期無法得到解決。僅從2019年10月到2020年5月,在反對派議員故意“拉布”(指通過冗長辯論來阻撓議事)下,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長時間停擺,有多達14個法案不能及時審議,超過80個附屬法例得不到處理。

  中央當機立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頒佈實施香港國安法,成功終結了在香港的國家安全不設防歷史,有效遏制了街頭“黑暴”。但香港發生“顏色革命”的警報仍未解除,反中亂港勢力仍然“賊心不死”,妄圖鑽現行選舉制度的空子,混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持續興風作浪,癱瘓特區政權運作,甚至顛覆特區憲制基礎,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

  隨着社會政治形勢的發展變化,香港現行選舉制度的缺陷逐步顯現,特別是在“修例風波”和第六屆區議會選舉過程中,暴露得更加充分,令香港“一國兩制”實踐面臨重大現實威脅。而香港本地又沒有足夠強大的糾錯動力和能力,若任其發展,香港將大禍臨頭。面對如此危局,中央再次果斷出手主導香港政制發展,扶大廈之將傾。

  “為確保香港能夠長治久安,‘一國兩制’實踐能夠行穩致遠,中央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十分及時和必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説。

  中央該出手時就出手,一旦出手必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坦言,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最直接、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有效彌補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確保行政長官必須由中央信任的堅定的愛國者擔任;確保愛國愛港力量在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中穩定地佔據壓倒性優勢;確保反中亂港勢力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進入香港特區政權機關,進而為“愛國者治港”提供堅實穩固、安全可靠的制度保障。

  中央“決定+修法”與特區“本地立法”

  共同完成選制修訂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意義重大,也是一項緊迫任務。‘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應有之義,中央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是一以貫之、從未改變的。”2021年3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參加全國人大會議香港代表團審議時強調。

  3月11日,北京人民大會堂再次為香港響起長時間的熱烈掌聲。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按下表決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高票獲得通過。這是繼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國家完善香港特區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

  全國人大決定明確,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必須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切實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全國人大決定對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産生辦法,賦予選委會新職能,擴大立法會規模、調整選舉方式,以及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等作出原則性安排,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産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在全國人大決定出台前後,中央秉持一貫的誠意,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依法立法,接連以多種方式,廣泛收集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3月15日至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就落實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連續3天、密集進行了60多場座談會,加上走訪約談,超過1000名香港各界代表人士的有關意見被廣泛且認真地聽取。

  3月30日,外界關注的焦點再次落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根據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授權,全票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産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對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作出系統修改和完善,明確規定了選舉委員會的構成和産生辦法,新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産生辦法,以及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運作機制等。國家主席習近平分別簽署第75、7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這兩項法律修訂案,標誌着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據憲法權力、在國家層面、採用“決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立法工作順利完成。

  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和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從國家層面規定了香港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核心要素和主要內容,同時也給香港特區本地立法留下了很大空間。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這需要香港特區在本地立法中全面準確有效對接,與國家立法一道,形成一整套有利於“愛國者治港”、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在中央完成有關修法工作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均堅定表態,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後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力以赴開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確保特區政權機關順利換屆和政治體制有效運作。

  4月13日,香港特區政府將《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並於14日將其提交立法會審議。這標誌着新的選舉制度在香港特區的“落地”工作正式展開。此次將修訂特區8條主體法例及24條附屬法例,涉及內容眾多,故採用綜合性條例草案方式提交立法會審議。特區政府表示,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工作,爭取早日通過“條例草案”,以開展接下來大量的選舉籌備工作,包括將於今年9月19日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19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以及明年3月27日舉行的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貫徹落實新選舉制度。

  此次修改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具有堅實的政治、法律和民意基礎。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陳曉鋒認為,回歸以來,香港選舉制度的發展演變一直由中央主導和決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解決相關問題已數次解釋基本法和作出相關決定,是在國家層面行使憲制權力。

  陳曉鋒説,中央是“一國兩制”的創制者,香港基本法由全國人大制定。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源於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而全國人大的職權包含了“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事實證明,依據憲制秩序,中央理應是香港民主發展、選舉制度完善的主導者。中央此次修法也給香港本地立法留有空間,顯示了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的特點。

  對於此次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香港民建聯、香港工聯會、香港經民聯、香港新民黨、香港自由黨等香港主要建制派政團,紛紛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擁護和支持。

  “我們為香港終於可以掃除政治亂象,聚焦民生經濟,全力以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而欣慰、振奮。”香港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表示,香港要實現良政善治必須完善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貫徹落實。這一原則是維護國家安全、抵禦外來干預的強力“疫苗”。

  此外,香港政界、工商界、金融界、同鄉社團、愛國愛港專業團體及人士等社會各界紛紛發聲堅決支持中央此次修法。他們認為,這將為香港發展優質民主、實現良政善治提供制度保障,並將提高特區治理效能,強化行政主導體制,為香港社會未來的繁榮穩定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自全國人大作出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後,很多香港市民自發前往“香港各界撐全國人大決定完善選舉制度連線”在全港各區擺設的街站或通過聯署網頁,簽名支持,表達盼望香港重回正軌、長治久安的心聲。從3月11日至21日,短短11天,就收集到了238萬多個有效簽名。此外,香港紫荊研究院的民調顯示,約七成市民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增強了港人對香港前景的信心。

  這充分説明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中央對飽受“黑暴”荼毒的香港社會追求理性、安定的主流民意作出精準回應,也表明全中國人民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具有高度共識和強烈意志。

  針對性進行系統完善 發展特色優質民主

  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共12條,附件二共9條,基本保留了原來的附件一、附件二的名稱、體例和框架結構,內容進一步充實細化,更加具有操作性,特別是針對香港回歸以來選舉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制度漏洞和缺陷作出系統性完善,香港市民廣泛、均衡的政治參與得到更好保障,民主質量將得到提升。

  此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核心是對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

  “重新構建”主要包括:

  •一是擴大規模,將選舉委員會人數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

  •二是增加界別,將原來的四大界別增加到五大界別,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單列為第五界別,在選委會中強化了國家利益的代表。

  •三是分組優化,將原來的38個界別分組調整為40個界別分組,增設“中小企業”“基層社團”“同鄉社團”“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等界別分組,體現了均衡參與原則,增加了基層利益代表的聲音。

  選舉委員會委員的産生繼續沿用原來的三種方式,包括當然委員、由提名産生的委員和由選舉産生的委員。

  “增加賦權”則指選委會除繼續選舉産生行政長官候任人外,還被賦予兩項新的職能,即選舉産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直接參與提名所有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立法會的規模與構成也因此發生變化。根據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每屆從過去的70人增至90人,其中,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議員40人,功能團體選舉産生的議員30人,分區直接選舉産生的議員20人。

  之所以作出這樣的制度安排,是因為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立法會議員主要是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而功能團體選舉産生的議員主要是代表行業、界別的利益,分區直選産生的議員主要是代表地區的利益。讓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議員在立法會中佔多數,能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

  另外,由於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議員的選民基礎與選舉産生行政長官的選民基礎相同,因此這樣的議席分配也有利於在立法會中形成穩定支持行政長官的多數力量,促進行政和立法的順暢溝通,維護並落實行政主導。

  至於規定選舉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和參與提名所有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這就要求有意參選的人士除必須獲得自己所在界別或地區的認可外,還必須在選舉委員會各個界別都有一定的接受度。從而確保最終選出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是有較廣泛代表性和認受性、有能力的愛國者,確保其在履職過程中能較好地將界別、團體或地區利益與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結合起來。

  值得關注的是,修訂後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地區組織代表”界別分組中沒有出現區議會議員,附件二也取消了立法會中區議會(一)、區議會(二)的席位。這意味着區議會議員在選委會和立法會中的席位被取消。

  “在區議會,反對派隨意推翻此前建制派通過的多項民生工程,漠視民生事務和社區安寧。甚至還有反對派區議員提出一些激進政治口號和訴求,將政治凌駕於民生之上,引起許多市民的憤慨。”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説。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認為,作出這一制度安排就是對區議會去政治化,目的是使其回歸為社區居民服務的設計初衷,而不是成為反中亂港分子破壞“一國兩制”的平台。

  此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另一大制度設計突破是設立了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根據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新設立的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資格。香港特區國安委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向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出具審查意見書。

  在香港原有的選舉管理體系中,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的工作由選舉主任擔任,缺乏一個專項機構對候選人進行完整的資格審查。同時,選舉主任層級較低,不足以承擔資格審查任務。

  “香港選舉制度的最大漏洞就是把關不嚴。”劉兆佳直言,對候選人的資格缺乏完備、嚴謹的審查機制,導致大量反中亂港分子混入特區治理架構。

  劉兆佳指出,過往負責審查參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沒有獨立調查能力,即使懷疑部分參選人不符合參選資格,也只能通過表面上的公開言行進行調查,並向參選人作出提問。而警方國安處則是從國家安全層面着手調查,選舉主任則不具備這方面的調查能力和資源。

  根據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區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傅健慈認為,反對派經常濫用司法程序,對政府的政策無端進行司法覆核,造成不必要的延誤,甚至可能造成憲制危機、立法會停擺和施政癱瘓。“不得提起訴訟”的規定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3月12日,香港灣仔,市民周先生帶着 6歲的女兒來到簽名桌前和女兒一起寫下名字 王申攝 / 本刊

  愛國的反對派仍有參政機會“雙普選”目標不變

  落實“愛國者治港”是否意味着反對派已無參政空間?

  關於“愛國者治港”,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強調,有兩個政策界限:一是,不愛國的人不能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架構或管治架構,不等於説他們不能在香港正常工作和生活,只是説他們不能參與管治。二是,把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外,不等於説把所有的反對派或範圍更廣的“泛民主派”全部排斥在管治架構外。反中亂港分子和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不能簡單劃等號,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裏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

  經過此次修改完善後,香港選舉制度依然具有高度的包容性與開放性。眾所周知,在世界各國,一般只有具有本國國籍者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基於香港的歷史背景和國際大都市特點,基本法規定,只要是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即可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全國人大有關規定重申保障永久性居民的這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沒有將其限於中國公民。

  新的選舉制度也引入了充分的選舉競爭。根據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報名參選者需要獲得選舉委員會提名,並達到一定門檻。這意味着選舉委員會成員將在確保候選人符合愛國者標準的前提下,會充分考慮民意認受、治理能力等因素,再決定是否讓其“入閘”,從而形成一套愛國人才選拔機制,為選賢任能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鄧飛認為,新的選舉制度將有力阻止亂港分子利用選舉進入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企圖,真正選出真誠擁護“一國兩制”,有能力服務社會及市民而不是搞破壞的人。參選者圍繞服務香港和服務國家的能力和水平,展開良性競爭,有助於提升香港管治團隊的整體水平。

  香港經濟學家、絲路智谷研究院院長梁海明表示,可以預見,未來香港的政治生態出現良性轉變,將為有能力、有視野的愛國人才提供大展拳腳的良機和平台,有效提升特區治理能力。

  此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否意味着“雙普選”目標終結?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此次對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作出修改,而沒有對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作出修改,而這兩條明確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普選産生行政長官和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産生的目標。這充分説明,中央堅定推進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方向和目標沒有變。

  英國從來沒有給予香港人普選的權利,因為英國政府1976年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通過保留方式明確提出,公約關於定期選舉的規定不在香港適用。“雙普選”目標是中央在制定香港基本法時為充分保障港人民主權利而主動給予的選舉承諾。香港回歸後,中央始終支持並推動特區發展民主,多次展現落實“雙普選”目標的巨大誠意。但在反中亂港勢力刻意阻撓破壞下,香港民主發展裹足不前,“雙普選”目標遙遙無期。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選舉制度完善之後,有不同政見的人士可以在目前所定出的框架之內參與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選舉,香港將出現比以往更有條件邁向“雙普選”的政治局面,而這個時間表的安排,就要看未來新選舉制度和新政治體制的運作狀況。

  “一國”的底線築得越牢,“兩制”的空間就越大。相信在全面實現“愛國者治港”之後,香港民主發展的道路會越走越順,“雙普選”目標會更早到來。

  成功破解制度性難題“東方之珠”必將更加璀璨

  長期以來,兩大制度性難題一直困擾着香港社會,一個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遲遲未立而導致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中門大開,另一個是香港政制發展問題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而導致香港社會爭拗不斷、撕裂加劇。

  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和新的選舉制度落地執行,這兩大制度性難題將得到有效解決,關乎香港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的隱患和風險將得以消除,香港有望從長期的政治爭拗和對立對抗中解脫出來,齊心協力抓民生,聚精會神謀發展。

  在中央完成有關香港選舉制度的修法工作後,林鄭月娥堅定表示,她深信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可有效解決近年香港社會泛政治化和內耗不斷的困局,有助切實提高特區治理效能。特區肯定能用好自身的獨特優勢,並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拓展經濟,改善民生,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國安法已實施,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就能擁有正常、平穩的發展環境。香港各界人士可以更好地把握國家發展機遇,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説,形成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選舉産生的議員就能真正發揮議政作用,更好地服務選民。

  在中央出手披荊斬棘、清除路障後,相信特區政府會乘勢而為,拿出更加精準有效的施政措施,逐步破解就業、收入、土地、房屋、醫療等重大民生問題,解決影響廣大市民生活的深層次矛盾,讓香港市民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涉及國家主權安全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大是大非面前,直面問題、解決問題,才是愛國者治港成色的最好體現。”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強調,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中央這兩大舉措是維護社會穩定、守護香港未來的“利劍”和“堅盾”。有了“利劍”和“堅盾”,就有了解決經濟民生領域深層次問題的必備條件。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國家好,香港一定會好。這是歷史的大邏輯。成功實現幾千年來人民小康夢想的東方大國,正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步伐勢不可擋。這是香港發展的最大底氣和最大依靠。

  連接國家、溝通世界的香港,具有不可替代的歷史角色和制度優勢。“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已為香港擘畫了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宏偉藍圖。香港如何積極有效地配合國家規劃,將會決定香港今後的發展前途。

  “通過參與‘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等國家戰略,我相信香港經濟一定能再次騰飛。大家珍惜機遇、把握機遇,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與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香港的未來必然會更加輝煌。”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説。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強調,無論是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還是完善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以及我們所做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是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都是為了堅定不移地讓“一國兩制”實踐沿着正確的方向行得更穩、走得更遠。

  過去一年多來香港社會大局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再次證明,中央是“一國兩制”最堅定的領導者、踐行者和維護者。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和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這套撥亂反正的“組合拳”使“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更加完善,特區將擁有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香港正迎來新的發展階段,相信在中央一如既往大力支持和港人齊心協力共同奮鬥下,“東方之珠”必將更加璀璨,市民生活必將更加幸福,“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必將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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