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部分持通行證內地居民5月28日起可免費香港打疫苗

來源: 粵港澳大灣區速遞微信號          發布時間: 2021-05-25

  香港特區政府5月25日公布,基於公共衞生考慮,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計劃將覆蓋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慣稱“雙程證”)並將會在香港逗留一段時間的內地居民。此外,特區政府亦準備為在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人及獲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聯合國難民署)確認為難民的人接種疫苗。

  須無需簽注延期即可完成兩劑接種

  特區政府表示,自疫苗接種計劃開展以來,不時收到為在港的非香港居民接種疫苗的查詢和要求。現時約有四萬多名持有雙程證的內地居民獲准以訪客身份逗留在香港,他們當中絕大部份是持“探親”簽注赴港探親。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和兩地所實施的檢疫措施,他們可能由於特殊原因或困難而需要繼續逗留在香港,例如照顧在港無依靠子女、年長或患病的家人等。他們一般與合資格接種疫苗的香港居民同住。

  特區政府表示,凡持有雙程證獲准以訪客身份逗留香港,並且無需延期也可以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的訪客,可以由5月28日開始在辦公時間內帶同雙程證及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標籤或延期逗留標籤,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流動郵政局除外),由職員協助預約,以期在逗留期限內於29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完成接種兩劑疫苗。

  同樣惠及難民 七月開始接種

  同樣基於公共衞生考慮,特區政府亦準備為在香港約13000名免遣返聲請人及獲聯合國難民署確認為難民的人士接種疫苗。計劃於七月開始,安排四至六間指定疫苗接種中心,為有關人士接種疫苗,並提供翻譯服務。

  至於因新冠肺炎疫情而繼續在港逗留的其他訪客,特區政府亦會適時公布接種安排。

  因打疫苗申請延期逗留將不獲批准

  一般而言,訪港人士(包括內地居民和其他訪港旅客)必須在逗留期限屆滿當日或之前離開香港。有關人士如有特殊原因或緊急情況而需要延長逗留期限,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七日內提出申請,由當局按個別情況考慮。單以接種疫苗為由而申請延長在港逗留期限將不獲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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