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護航 特區發展回正途

來源: 中新社          發布時間: 2021-07-08

  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一年,特區在該法的護航之下重新回到發展正途。誠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所言: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由亂轉治的重大轉折點,其發揮“定海神針”的效果是有目共睹、無可爭議的。

  暴力犯罪驟減

  始於2019年6月的“修例風波”令香港陷入暴力旋渦,鼓吹“港獨”者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權威,激進分子暴力堵路、破壞公共設施和商鋪,甚至有無辜普通市民被毆打。2020年6月底,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暴力犯罪數字大跌。

  警方數據顯示,香港2020年下半年的縱火案和刑事毀壞案分別比2020年上半年減少80%及40%。整體罪案數字方面,2021年第一季比2020年同期下降10%。“社會秩序因為香港國安法而重回正軌。”香港警方如是表示。

  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了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和處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對中新社記者表示,該法只影響極少數意圖不軌的人,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僅不會受到影響,反而會受到保護。

  撥亂反正持續

  根據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一年多以來在多個領域展開相關工作,以期增強各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為讓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明確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意識,特區政府各政策局副局長、政治助理、全體公務員已先後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香港高中生過往必修的通識教育科今年9月將被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替代,特區政府教育局發出的該課程指引明確表示,要加強學生認識法治和國情,建立國家觀念和明白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今年6月,特區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要求影片若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便應評定為不宜上映。林鄭月娥其後表示,香港需要重新檢視每一套制度,是否與落實“一國兩制”和香港國安法相適應,這會是持久和龐大的工作。

  再出發迎新生

  前年激進分子暴力活動最猖狂之時,不少市民因為長期通過電視和網絡眼見高頻率的暴力畫面而産生負面情緒。香港資深臨床心理學家張傳義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激烈的暴力衝突大減,因此人們因為這些畫面而産生的緊張和焦慮也有明顯緩解。

  “國安法實施後,外部勢力和暴力分子不敢再明目張膽挑戰香港的治安,讓老百姓能夠有機會喘喘氣,繼續安居樂業。”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評價香港國安法成效時如是説。她認為香港國安法對特區而言是重要的里程碑,希望香港市民明白香港早前已經走到“懸崖之邊”,國家制定香港國安法將特區拉回了正途,讓這座城市再出發,迎來“重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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