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8月3日公布,2021年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的提名期由8月6日開始,至8月12日結束。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獲提名人士必須是年滿18歲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以及已登記為有關選委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或與該界別分組有密切聯繫者。
發言人説,提名表格須最少由5名已登記為有關選委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簽署,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選委會界別分組可簽署的提名表格數目不得超過由該界別分組選出的委員席位數目。
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7月已為各界別分組委任了選舉主任,負責接收有關界別分組的提名表格及處理其他選舉事宜。
另外,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規例》有關規定,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在決定某候選人是否就某界別分組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候選人提供相關資料。因此,資審會當前也要求各候選人填妥並交回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
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根據決定,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擴大到五個界別、1500人,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今年9月19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