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綱要港澳專章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1-08-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2021-2025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規範市場主體行為,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其中對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未來發展做出規劃。

  第九篇《優化區域經濟布局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第三十一章第三節《積極穩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明確:

  加強粵港澳産學研協同發展,完善廣深港、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和深港河套、粵澳橫琴科技創新極點“兩廊兩點”架構體系,推進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便利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加快城際鐵路建設,統籌港口和機場功能布局,優化航運和航空資源配置。深化通關模式改革,促進人員、貨物、車輛便捷高效流動。擴大內地與港澳專業資格互認範圍,深入推進重點領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便利港澳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就學就業創業,打造粵港澳青少年交流精品品牌。

  第十八篇《堅持“一國兩制” 推進祖國統一》第六十一章《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明確: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一節 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

  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産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産權貿易中心,支持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內涵,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支持澳門發展中醫藥研發製造、特色金融、高新技術和會展商貿等産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第二節 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完善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支持港澳參與、助力國家全面開放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打造共建“一帶一路”功能平台。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科創合作關係,深化並擴大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推進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支持港澳同各國各地區開展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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