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扎實推動共同富裕

來源: 《求是》          發布時間: 2021-10-15

扎實推動共同富裕

習近平

  改革開放後,我們黨深刻總結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認識到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打破傳統體制束縛,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推動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握發展階段新變化,把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採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現在,已經到了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

  現在,我們正在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為人民謀幸福的着力點,不斷夯實黨長期執政基礎。高質量發展需要高素質勞動者,只有促進共同富裕,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資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産率,夯實高質量發展的動力基礎。當前,全球收入不平等問題突出,一些國家貧富分化,中産階層塌陷,導致社會撕裂、政治極化、民粹主義氾濫,教訓十分深刻!我國必須堅決防止兩極分化,促進共同富裕,實現社會和諧安定。

  同時,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有力推動了經濟發展,也對就業和收入分配帶來深刻影響,包括一些負面影響,需要有效應對和解決。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我們説的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

  2021年5月14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河南省南陽市主持召開推進南水北調後續工程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這是座談會前,習近平於13日在南陽市淅川縣九重鎮鄒莊村考察利用南水北調移民村産業發展資金建立起來的丹江綠色果蔬園基地,同村民親切交流。(新華社記者 王曄/攝)

  要深入研究不同階段的目標,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末,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居民收入和實際消費水平差距逐步縮小。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居民收入和實際消費水平差距縮小到合理區間。要抓緊制定促進共同富裕行動綱要,提出科學可行、符合國情的指標體系和考核評估辦法。

  促進共同富裕,要把握好以下原則。

  ——鼓勵勤勞創新致富。幸福生活都是奮鬥出來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勞智慧來創造。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動高質量發展放在首位,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強發展能力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提升全社會人力資本和專業技能,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增強致富本領。要防止社會階層固化,暢通向上流動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形成人人參與的發展環境,避免“內卷”、“躺平”。

  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廣西考察。這是27日上午,習近平在南寧市廣西民族博物館外,同參加三月三“歌圩節”民族文化活動的各族群眾親切交流。(新華社記者 謝環馳/攝)

  ——堅持基本經濟制度。要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兩個毫不動搖”。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大力發揮公有制經濟在促進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同時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要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同時要強調先富帶後富、幫後富,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靠偏門致富不能提倡,違法違規的要依法處理。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要建立科學的公共政策體系,把蛋糕分好,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同時,也要看到,我國發展水平離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要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不要好高騖遠,吊高胃口,作兌現不了的承諾。政府不能什麼都包,重點是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即使將來發展水平更高、財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過高的目標,搞過頭的保障,堅決防止落入“福利主義”養懶漢的陷阱。

  ——堅持循序漸進。共同富裕是一個長遠目標,需要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對其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要有充分估計,辦好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一些發達國家工業化搞了幾百年,但由於社會制度原因,到現在共同富裕問題仍未解決,貧富懸殊問題反而越來越嚴重。我們要有耐心,實打實地一件事一件事辦好,提高實效。要抓好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總的思路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標扎實邁進。

  第一,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要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發展更平衡、更協調、更包容。要增強區域發展的平衡性,實施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健全轉移支付制度,縮小區域人均財政支出差異,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要強化行業發展的協調性,加快壟斷行業改革,推動金融、房地産同實體經濟協調發展。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企業發展生態。

  第二,着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要抓住重點、精準施策,推動更多低收入人群邁入中等收入行列。高校畢業生是有望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做到學有專長、學有所用,幫助他們盡快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技術工人也是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力度,提高技術工人工資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加入技術工人隊伍。中小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是創業致富的重要群體,要改善營商環境,減輕稅費負擔,提供更多市場化的金融服務,幫助他們穩定經營、持續增收。進城農民工是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來源,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教育等問題,讓他們安心進城,穩定就業。要適當提高公務員特別是基層一線公務員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基層職工工資待遇。要增加城鄉居民住房、農村土地、金融資産等各類財産性收入。

  第三,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低收入群體是促進共同富裕的重點幫扶保障人群。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資本投入,有效減輕困難家庭教育負擔,提高低收入群眾子女受教育水平。要完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逐步縮小職工與居民、城市與農村的籌資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水平。要完善兜底救助體系,加快縮小社會救助的城鄉標準差異,逐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線。要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租購並舉,因城施策,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重點解決好新市民住房問題。

  第四,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在依法保護合法收入的同時,要防止兩極分化、消除分配不公。要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範資本性所得管理。要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産稅立法和改革,做好試點工作。要加大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力度,研究擴大消費稅徵收範圍。要加強公益慈善事業規範管理,完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要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加大對壟斷行業和國有企業的收入分配管理,整頓收入分配秩序,清理借改革之名變相增加高管收入等分配亂象。要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堅決遏制權錢交易,堅決打擊內幕交易、操縱股市、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等獲取非法收入行為。

  經過多年探索,我們對解決貧困問題有了完整的辦法,但在如何致富問題上還要探索積累經驗。要保護産權和知識産權,保護合法致富。要堅決反對資本無序擴張,對敏感領域准入劃出負面清單,加強反壟斷監管。同時,也要調動企業家積極性,促進各類資本規範健康發展。

  第五,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促進共同富裕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高度統一的。要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發展公共文化事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強促進共同富裕輿論引導,澄清各種模糊認識,防止急於求成和畏難情緒,為促進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輿論環境。

  第六,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促進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農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緊,但不宜像脫貧攻堅那樣提出統一的量化指標。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對易返貧致貧人口要加強監測、及早干預,對脫貧縣要扶上馬送一程,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和新的致貧。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産業化,盤活農村資産,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使更多農村居民勤勞致富。要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我總的認為,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樣,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個總體概念,是對全社會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塊、農村一塊,或者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各一塊,各提各的指標,要從全局上來看。我們要實現14億人共同富裕,必須腳踏實地、久久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時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區同時達到一個富裕水準,不同人群不僅實現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時間上也會有先有後,不同地區富裕程度還會存在一定差異,不可能齊頭並進。這是一個在動態中向前發展的過程,要持續推動,不斷取得成效。

  ※這是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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