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護航 特區由亂轉治

來源: 中新社          發布時間: 2021-12-30

  2021年是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的第二年,這部猶如“定海神針”的法律,確保特區局勢持續向好。在其護航之下,香港由亂轉治的發展態勢不斷鞏固。

  特區政府積極作為

  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後,特區政府根據該法相關要求,採取系列舉措深化執行。

  今年5月21日,《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刊憲生效,包括區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須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保證了只有符合上述基本要求者方能出任公職。

  11月5日,《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刊憲生效,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危害國家安全,完善了香港電影檢查規管制度。

  11月21日,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正研究修例要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成員依法宣誓,並建議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確保相關犯罪者不能擔任註冊社工。

  此外,特區政府將於明年年中起,在公務員入職的香港基本法測試中加入香港國安法內容,日後新聘教師的測試亦不排除採取同樣做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對中新社記者表示,上述種種舉措將提升各方對國家安全的認知和重視。

  案件判刑顯阻嚇力

  經過公開審訊,多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獲刑。

  7月30日,首宗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被重判9年。

  11月11日,受訪時在公眾地方發表涉“港獨”政治宣言的馬俊文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判囚5年9個月。

  11月23日,鍾翰林因“分裂國家罪”和“洗黑錢罪”被判監禁3年7個月。

  而在更早的2月28日,香港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戴耀廷、黃之鋒等47人,他們涉及組織、策劃、參與所謂“35+初選”行動及“攬炒香港”計劃。此案目前尚未完成審訊。

  另外,過往肆意觸碰國安“紅線”的團體,包括“支聯會”、“民陣”等宣告解散。

  劉兆佳認為,特區政府因應香港國安法提出的檢控,會引起該法被認真全面實施的觀感,説明此法為“有牙老虎”,法庭的判刑産生阻嚇力。

  校園持續正本清源

  在劉兆佳眼中,香港推行國安、國情教育長遠而言仍需在教育領域深耕。

  今年9月起的新學年,香港高中必修科目通識科被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替代。輿論認為,新學科將幫助學生理解國家及其與香港的緊密關係,繼而通過進一步了解國情而提升國民身份認同。

  過往泛政治化的大學校園在新學年相繼出台推行國安教育的措施。多間大學稱,將通過必修課、研討會、講座等方式讓青年學生認識國安議題。

  值得一提的是,多間大學今年先後主動與過往時常發表極端言論的學生會“割席”。劉兆佳説,這主要是香港國安法的效應,大學管理層如今勇敢地採取措施,避免令大學受到影響。

  隨着《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10月8日刊憲生效,香港行政、立法機關和司法機構的網站新增國徽圖案,特區政府就學校每日升挂國旗和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等事宜提供最新指引。

  總而言之,伴隨香港國安法的貫徹落實以及完善選舉制度,特區長治久安的基礎越見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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