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1月17日正式印發《廣東省促進就業「十四五」規劃》(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搭建粵港澳勞動爭議協同治理創新服務平台、實施「灣區人才」工程促進人才在粵港澳大灣區有序流動等重要舉措,為港澳青年創業就業提供堅實平台,吸引他們赴大灣區發展。
深圳灣景色。
吸引港澳青年在大灣區創業就業
《規劃》對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進行部署:
高質量構建完善「1 +12 +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體系,鼓勵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和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在體制機制創新、構建國際一流管理服務體系方面先行先試、率先突破。
推動珠三角9市立足城市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探索完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政策措施,提供多層次、差異化、個性化服務,配合實施「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吸引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業就業。
進一步提高全周期服務品質,實現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均可「一鍵入孵」,打造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活力區、融合發展示範區、安居樂業試驗田。
促進港澳人才要素在大灣區有序流動
《規劃》強調激發「雙區」和「兩個合作區」建設促進就業效應,要求優化人才供給結構,並明確了以下任務:
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要素高效便捷流動,逐步放寬港澳專業人才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執業限制,帶動提升人力資源市場一體化水平。
加強粵港澳青少年交流,組織開展粵港澳青年就業實習見習活動、創業創新大賽等活動。
支持建設港澳人員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中心,為港澳人員提供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實施「灣區人才」工程,全面深化創造型、引領型改革,促進人才等要素在粵港澳大灣區有序流動。
加快建設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創業就業試驗區。
逐步擴大聘任港澳籍調解仲裁員
《規劃》強調搭建粵港澳勞動爭議協同治理創新服務平台,推動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勞動爭議聯合調解暨速調快裁「1 +3 +N」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調解仲裁開放式區域合作機制,並要求逐步擴大聘任港澳籍調解仲裁員試點範圍。
《規劃》還提出完善保障體系,優化勞動者就業環境, 提高勞動者工作待遇, 讓廣大勞動者 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提升勞動者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