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意見 多舉措推動深圳香港澳門互聯互通

來源: 媒體綜合          發布時間: 2022-01-27

  日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同商務部、廣東省、深圳市等研究制定的《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實施。《意見》提出涵蓋科技、金融、醫療等6大領域的24條具體舉措,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牽引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其中還有多條涉及港澳措施,進一步推動深港澳互聯互通。

香港維港景色。

  01 推動深港澳保險市場互聯互通

  《意見》提出,積極推進保險服務中心有關工作,在符合現有的法律法規前提下,為已購買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政策的港澳保險産品的客戶提供便利化保全、理賠等服務,推動深圳與港澳地區建立有關資金互通、市場互聯機制,試點在深圳公立醫院開通港澳保險直接結算服務並允許報銷使用境外藥品。

  02 放寬香港醫藥准入限制

  《意見》明確,下放深圳受理港澳服務提供者來深辦醫審批權限,進一步優化港澳獨資、合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審批流程。鼓勵有優秀臨床經驗或同行認可度高的境外醫療技術骨幹按規定來深執業。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醫院評審認證標準體系。支持在深圳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和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探索開展國際遠程會診。

  03 放寬子弟學校市場准入

  教育部和深圳市探索實施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部市聯合審批機制。放寬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舉辦者市場准入,允許內資企業或中國公民等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促進內資企業吸引外籍人才。

  04 探索粵港澳空域協同管理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低空空域管理試點,加強粵港澳三地低空飛行管理協同,完善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積極發展跨境直升機飛行、短途運輸、公益服務、航空消費等多種類型通用航空服務和通用航空投資、租賃、保險等業務,建設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基地航空公司。優化調整大灣區空域結構,完善國際全貨機航線,擴大包括第五航權在內的航權安排。探索粵港澳三地空域管理和空管運行協同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大灣區空域使用效益。

深圳河兩岸。

  05 優化郵輪游艇行業准入環境

  《意見》提出,支持深圳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巡游航線、游艇自由行開放水域範圍、出入境碼頭審批等郵輪游艇行業發展市場准入環境,試點探索深港游艇操作人員證書互認,對深圳自由行入境游艇實行免擔保政策。積極支持在深圳前海註冊的符合條件的郵輪公司申請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遊業務。探索建立游艇型式檢驗制度,簡化進口游艇檢驗,對通過型式檢驗的新建游艇或持有經認可機構出具證書的進口游艇,可按照船舶檢驗管理程序申領或者換發游艇適航證書。支持符合條件的粵港澳游艇“一次審批、多次進出”,允許為其辦理有效期不超過半年的定期進出口岸許可證。

  06 放寬通信行業准入限制

  《意見》支持深圳開展5G室內分布系統、5G行業虛擬專網及特定區域5G網絡建設主體多元化改革試點。安全有序開放基礎電信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衛星應用企業申請衛星相關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與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合作,允許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衛星移動通信業務和衛星固定通信業務。支持深港澳三地通信運營商創新通信産品,降低漫游通信資費。

  07 試點跨境數據安全管理

  此外,《意見》還提出,在嚴控質量、具備可行業務模式前提下,審慎研究設立數據要素交易場所,加快數據要素在粵港澳大灣區的集聚與流通等。重點圍繞金融、交通、健康、醫療等領域做好國際規則銜接,積極參與跨境數據流動國際規則制定,在國家及行業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出境)安全管理試點,建立數據安全保護能力評估認證、數據流通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通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

  以人民幣結算為主,研究推出一批需求明確、交易高頻和數據標準化程度高的數據資産交易産品,利用區塊鏈、量子信息等先進技術實現數據可交易、流向可追溯、安全有保障,探索建立數據要素交易領域相關標準體系。探索建設離岸數據交易平台,以國際互聯網轉接等核心業態,帶動發展數字貿易、離岸數據服務外包、互聯網創新孵化等關聯業態,匯聚國際數據資源,完善相關管理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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