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由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記者:我們注意到,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的法律就有17件。想請問發言人,您如何解讀過去一年的立法工作?立法節奏這麼快,會不會影響到立法質量?如何真正做到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謝謝。
張業遂:在過去的一年中,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圍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提速的同時,更加注重提升立法的質量和立法的社會效果。
在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方面,主要是全面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制定監察官法,為正確行使監察權提供法律保障。
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主要是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助力在法治軌道上打造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實法律保障。
在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方面,主要是制定反外國制裁法,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的法律制度;制定陸地國界法,依法規範陸地國界管理制度;制定數據安全法,有效應對這一領域的國家安全風險與挑戰。
在加強民生和社會領域立法方面,主要是制定反食品浪費法,杜絕「舌尖上的浪費」;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等作出規範;制定噪聲污染防治法,有針對性地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噪聲污染突出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