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情況報告(2019-2022)》,全面總結人民法院發揮司法職能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情況。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三年以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朝着建成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加速邁進。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港澳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中央決策部署,為推動實現大灣區2022年近期發展規劃和2035年遠期發展目標,積極貢獻智慧和力量。
報告從五個方面介紹了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主要情況: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機制,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戰略。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服務、保障、支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重大時代使命,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創新發展的難得歷史機遇。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廣東省各級人民法院主動作為,內地人民法院與港澳簽署合作紀要,形成橫向協調縱向貫通工作格局。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發布《關於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等多項司法文件,築牢制度保障基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清單+台賬」方式推動46項改革舉措落地見效,累計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經驗20余項,積極推進中央決策部署落實落地落細。
二是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打造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新示範。粵港澳三地文化同源、人緣相親,人民法院不斷加強與港澳司法交流,深化合作水平,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三地融合發展邁向新台階。
鞏固拓展交流渠道。延續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內地與港澳司法高層互訪、內地與港澳審判專題研討等交流機制,不斷創設粵港澳大灣區案例研究基地、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前海法智論壇」等粵港澳司法合作新平台,交流交融,互學互鑑。推進專業研修交流。持續推進國家法官學院與港澳高校合作辦學項目,建立完善精通三地法律的法官培養機制;舉辦澳門司法範疇培訓班,實現澳門法官全員內地研修;舉辦涉港澳審判培訓、司法保障專題培訓班等,加強跨境法律人才培養。搭建參與司法工作平台。最高人民法院邀請港澳專家擔任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出台司法政策支持港澳律師內地執業。廣東法院積極探索選任港澳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邀請港澳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試行港澳專家法律查明制度等,支持港澳同胞參與人民司法工作。重視青年培訓實習就業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開展港澳法律生內地暑期實習項目,國家法官學院舉辦首期粵港澳大灣區青年法律人才研修班,深圳法院接收內地高校港澳學生開展崗位實習,推動港澳青年融入、參與國家法治建設。
三是暢通司法法律規則銜接,將制度之異轉化為制度之利。粵港澳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推動司法法律規則銜接,是人民法院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譜寫「一國兩制」在司法領域新篇章的重要內容。
建立健全區際司法協助體系。最高人民法院在已與香港簽署5項、與澳門簽署3項司法協助安排的基礎上,三年來分別又與香港簽署3項司法協助安排和1項司法協助文件,與澳門簽署2項司法協助安排,具有中國特色的區際民商事司法協助體系建設進入快車道。完善民商事判決認可和執行機制。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簽署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覆蓋兩地民商事領域90%以上生效判決;內地與香港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實現互認與執行,被譽為兩地司法協助領域最聚焦民意、最貼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創舉。完善仲裁領域協助機制。最高人民法院與港澳先後簽署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內地與香港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等,實現內地與港澳仲裁協助全流程覆蓋,支持港澳法律服務業發展壯大。完善送達取證協助機制。修改完善內地與澳門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安排,建立司法協助網絡互通平台,實現送達取證協助全流程在線轉遞、在線審查、在線辦理和在線追蹤,案件平均辦理周期縮短至原來的五分之一;授權南沙、前海、橫琴三家法院與澳門直接開展司法協助,科技助力區際司法協助提速增效。
四是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優化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紮實推進制度改革創新、區域治理模式創新,是人民法院堅持服務保障大灣區高水平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的重點內容。人民法院不斷提升大灣區發展活力,促進形成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公正高效審理案件。三年來(2019年-2021年,下同),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涉港澳案件5.36萬件,依法維護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持續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加大對非公有制財産保護力度,推進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一體化建設,服務生活便利、社會安定的美麗灣區建設。堅持創新引領。落實知識産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健全醫藥專利訴訟制度,充分發揮廣州知識産權法院和深圳知識産權法庭作用,推動設立粵港澳知識産權聯盟,聘請港澳人士擔任知識産權諮詢專家,打造知識産權司法保護高地。強化金融司法保護。發布《關於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提供司法保障實施意見》,適用「支持訴訟+示範案件」機制審理證券侵權糾紛案,支持大灣區金融産業發展。發揮破産制度保護挽救功能。內地與香港建立跨境破産協助機制,加強跨境貿易投資方面的法律確定性,公平高效實施跨境破産管理;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審結一審破産案件1.31萬件,依法出清「僵屍企業」,助力危困企業恢復生機;推動出台《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産條例》,辦結內地首宗個人破産清算、重整、和解案件,促進形成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五是完善跨域司法服務,滿足「港澳所需」「灣區所向」。增進民生福祉是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促進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法院出台各項便民惠民舉措,不斷增強大灣區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強一站式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100%提供跨域立案服務,當事人可通過選擇就近的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向有管轄權法院提交起訴材料,「讓群眾少跑腿、讓數據多跑路」;推廣涉港訴訟文書「E鍵送達」,有效提升跨境送達效率;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創建授權見證平台,將授權見證用時從30天縮短到5分鐘,便利港澳居民參與訴訟。加大跨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建立「三位一體」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平台;廣東法院依託社會力量和線上調解平台調解案件111.9萬件,邀請符合條件的港澳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台,回應灣區民眾多元解紛需求。聯動港澳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創新涉港澳商事糾紛訴源治理新機制,融合港澳司法實踐有益經驗,完善促進調解機制和「訴非銜接」機制;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實行「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聯動港澳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關心和推動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迎來全面實施、加速推進的新階段。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也將踏上新征程。人民法院將繼續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肩負起司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使命擔當,紮實推進各項有利於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增進百姓民生福祉、有利於促進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工作舉措,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附: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情況報告(20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