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銜接催生“深圳+香港”仲裁新模式

來源: 深圳特區報          發布時間: 2022-08-02

  “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優勢,打造粵港澳國際仲裁高地!”深圳作為大灣區的重要引擎,正持續推進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的深度融合。

  香港青年黃賡翰是個“90後”,他踏上了這趟時代的列車。2年前,從美國一家大學法律碩士畢業後,他毫不猶豫選擇了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成為深港仲裁合作的見證者和參與者。擔任立案部門秘書的他,深切地感受到涉港案件在仲裁院的比重之高,案件審理時港人參與程度之深,“選擇來SCIA,其實也是選擇了深港雙城”。

  國際仲裁的“雙子城”

  這是一場“雙向奔赴”。發軔於粵港澳大灣區,有着近40年歷史的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於2019年在香港設立了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在一河之隔的兩個不同法域構建“深港聯動,促進跨境聯動。有着在新加坡法律教育和執業背景的李雄風,回國在深圳國際仲裁院工作五年後,在去年被派到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擔任副秘書長兼董事局秘書。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國際仲裁院香港仲裁員陳曼琪,在疫情前曾多次到深圳國際仲裁院位於深交所的福田總部開庭審理案件。有一次,她參加庭審回到香港的當天晚上,在朋友圈上分享她的興奮:“從香港西九龍坐上高鐵,14分鐘能到達福田站,半天完成SCIA的仲裁庭審即可返回香港,比在香港通勤還要方便!”

  兩個不同法域的法律合作,障礙最小、起步最早的可能就是仲裁。兩地仲裁合作始於上世紀80年代初,基礎深厚。昨天,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前主席、環太平洋律師協會主席王桂壎對記者笑言:自己和香港特區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因同時出任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成員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董事局成員,深度參與機構治理,需要經常穿梭於深港兩地,三個人變得“形影不離”。這三人都是香港法律界重量級的人物,在國際仲裁界聲譽卓著,多年來也多次作為仲裁員和香港法專家證人到深圳參與涉港案件的辦理。

  一直以來,梁愛詩對深港仲裁合作充滿期許。她曾説:“在香港做不到的,在內地做不到的,我們可以在深圳這裏先行先試,這裏是一個法律服務很好的地方。”

  39年前成立的深圳國際仲裁院,是粵港澳地區第一家仲裁機構,開啟中國仲裁機構聘請境外仲裁員的先河。2022年2月公布的新一屆仲裁員名冊覆蓋114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來自香港地區的仲裁員共151人。深圳國際仲裁院聚集了一大批愛國愛港的香港法律界人士,香港特區政府歷任律政司司長均擔任過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深入推動兩地仲裁合作。

  規則銜接的“雙車道”

  如果説深港仲裁合作進入“雙向車道”時代,那麼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在其中扮演着促進規則銜接的全新角色。

  在國際經貿往來中,跨國(境)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通常都希望在自己國家或地區解決糾紛。雙方爭持不下時,第三地仲裁往往是不錯的選擇,而要被仲裁雙方當事人所接納,需要有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安排。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為借鑒藍本,充分吸納了現代國際仲裁規則的最新發展,在國內外業界大受好評。該規則由德籍著名教授Peter Malanczuk主筆。他同時是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董事,曾擔任阿姆斯特丹大學國際法首席教授、系主任,也曾經長期在香港和內地工作,擔任過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香港大學客席法學教授。

  香港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簡慧敏説,深圳國際仲裁院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的治理模式和仲裁規則充分體現了香港人士的參與,規則疊加了香港普通法的優勢,讓境外人士有足夠的信心選擇中國仲裁。

  “雙城雙院雙車道”,催生“深圳+香港”仲裁新模式。比高鐵還要快的,是“深港聯動、異地同步”庭審。前段時間,深圳國際仲裁院受理了一宗跨境借貸糾紛案,爭議金額數以億計。案件申請人為內地人,3位被申請人是香港人,仲裁庭由2名香港人士和1名內地人組成,線上庭審由深圳國際仲裁院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聯手舉行,兩地庭審秘書提供跨境同步庭審服務。據統計,去年採用“雙城兩院”跨境同步庭審方式開庭的案件共有19宗。

  機制對接的“軟聯通”

  為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機制對接,深圳國際仲裁院早在2013年就牽頭創建了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集合粵港澳三地18家主要商事仲裁調解機構,創設“港澳調解+深圳仲裁+跨境執行”的跨境商事爭議解決模式。聯盟主席由粵港澳三地“輪流坐莊”,合作機制充分體現開放、平等、透明。

  國際仲裁之所以能成為跨境爭議解決的重要方式,有一個關鍵,就是跨境執行機制。多年前,深圳國際仲裁院開創中國仲裁裁決在境外執行的先例,中國仲裁裁決從“深圳+香港”走向世界。迄今,香港法院執行深圳國際仲裁院裁決數量居內地仲裁機構首位。去年,深圳國際仲裁院有10宗仲裁裁決在香港法院執行。

  據了解,作為受理涉港案件最多的內地仲裁機構,2019年至今深圳國際仲裁院受理的涉港案件就達到849宗,涉及標的額人民幣723億元,對內地和香港社會經濟穩定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制度融合的“橋頭堡”

  深圳國際仲裁院曾經審理過一宗國際案件,一方當事人來自中國內地,另一方當事人來自加拿大,雙方分別選定了一名來自廣東和一名來自加拿大的仲裁員,首席仲裁員由香港律師會時任會長蘇紹聰擔任。三名來自不同法域的仲裁員使用英文進行了審理。

  在深圳國際仲裁院受理的涉外案件中,這樣的安排並不鮮見。在深圳國際仲裁院受理的涉及普通法國家的商事爭議中,香港專業人士既是外國當事人的優選仲裁員,也常常為中國內地當事人所認可。翻開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名冊,151名香港仲裁員赫然在目,他們在不同法域之下對促進制度融合發揮着特殊的作用。

  據悉,以深圳國際仲裁院為基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這是中央賦予深圳的綜合改革試點任務。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正在加強海事仲裁中心、中國(深圳)證券仲裁中心、中國(深圳)知識産權仲裁中心等專業性分支機構建設,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重點産業的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設立的交流合作平台,目前已有8家港澳機構進駐。

  制度融合的過程也是人心融合的過程。以仲裁合作共同提升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早已是深圳香港雙城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共識。由深圳國際仲裁院主辦的中國華南企業法律論壇每年一屆,已經成為銜接內地與港澳法律界和工商界的重要平台,成為中外企業了解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窗口。去年,深港雙城首次聯動舉辦第十一屆中國華南企業法律論壇,在疫情之中共同探討風險防範和糾紛解決,凝聚專業共識,穩定市場信心。

  就在發稿之前,本報記者獲悉最新消息:深圳國際仲裁院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將在前海和香港同步啟動香港高校學生實習計劃,進一步聘用香港青年法律人才,為香港青年北上就業成長提供更多機會。正在進行的第三屆模擬國際投資仲裁深圳杯比賽全面覆蓋港澳地區,來自香港大學法學院的賽隊連續兩年報名參賽,獲勝者將取得從深圳進軍全球賽的資格。面向青年,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深港仲裁合作已成為制度融合和人心融合的“橋頭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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