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起12歲或以上來港人士須至少接種兩劑新冠疫苗

來源: 新華社          發布時間: 2022-09-17

  香港特區政府9月16日公布,由9月17日起修訂對所有來港人士適用的“臨時疫苗通行證”,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完成接種至少兩劑認可新冠疫苗,才符合要求以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適用於所有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以及從內地、澳門、台灣及海外地區抵港人士。

  據介紹,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人士,或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記錄,但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的人士,也符合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此外,考慮到香港以外地區為11歲或以下兒童接種疫苗的安排比成人較遲開始,現階段他們可在尚未接種疫苗的情況下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發言人指出,此舉考慮到香港以外地區已廣泛接種新冠疫苗,加上香港“疫苗通行證”要求將進一步加強(由9月30日起降低適用年齡,及於11月底起要求所有12歲以上人士均必須接種三劑疫苗)。

  特區政府為配合實施“疫苗通行證”,今年5月為來港人士推出“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當時是考慮到從香港以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包括從內地、澳門或台灣,以及從海外地區抵港人士),或未能在相關地區接種香港本地“疫苗通行證”所要求的劑量疫苗。

  發言人説,“臨時疫苗通行證”旨在為抵港人士提供過渡期,讓他們在抵港後接種疫苗以滿足“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並便利短暫停留香港的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特區政府呼籲合資格的抵港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停留較長時間,應在抵港後儘早按“疫苗通行證”要求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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