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1月16日發出通知決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暫緩新批涉外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審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1月16日發出通知決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暫緩新批涉外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審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